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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面实施登记制度的号角已经吹响,但市场各方在狂欢之前必须保持冷静和理性,因为登记制度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需要不断总结改革经验,稳步推进试点,分步实施。只有这样,市场才能少走弯路,最终一步步收获登记制度改革的胜利果实。

日前,新证券法正式实施,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启动。笔者认为,随着登记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新股发行将发生三大变化,这将重塑a股市场的新股发行生态。

首先,精简优化的发行条件已经突破了ipo持续盈利的门槛,ipo不再需要持续盈利,这意味着更多的新经济企业在资本市场获得了融资机会。

新《证券法》放宽了首次公开发行条件的财务指标要求,将原《证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的“可持续盈利能力”要求改为“可持续经营能力”。虽然只有一个词被改变了,但这个词的改变是许多新经济企业多年来的期望。他们可以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大展拳脚,与国内投资者分享新经济带来的红利,而不是“飘洋过海”。

此前,由于“利润”的限制,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一批优质企业选择在海外上市,因为海外上市对企业盈利与否没有太多限制。

在新证券法全面实施登记制度改革的背景下,许多短期内难以实现盈利的优质企业可以通过中国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实现快速发展。这对企业来说是一个机遇,也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一个重大变化。

其次,市场化定价机制极大地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打破了“不败新股”的神话,重塑了市场投资理念。

在登记制度下,新股发行价格主要由市场化方式决定。在定价方面,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和研究定价能力将得到充分发挥,市场化定价的约束作用将进一步显现。

与此同时,由于注册制度开放了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新股在未来跌破发行价可能是正常的。事实上,去年在科技股市场上市的第一天,就出现了新股破裂的情况。这意味着"不败新股"将随着试点登记制度和ipo市场化改革的深化而终结。在注册制度下,投资者的新期望和投资理念将被重塑。

第三,在注册制度下,a股市场不仅能容纳更多不同形式的企业上市,还能加速淘汰不良企业。a股市场的生态循环越来越顺畅。

对于成熟的资本市场来说,只有在有进有退的情况下,才能实现优胜劣汰,才能在证券市场上形成“好钱赶坏钱”的效果。因此,有必要及时淘汰坏公司,让好公司及时进来,这不仅是优化市场环境的重要途径,也是服务实体经济的必然要求。

新证券法不再规定证券退市的具体情况和暂停上市等实施程序,而是由证券交易所明确规定,为完善退市制度留下了足够的legal/きだよ/room空间。目前,科委已经很好地体现了新证券法的这一要求,丰富了退市指标,简化了退市程序,取消了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这也意味着在注册制度下,上市和退市将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上市容易”和“退市容易”。

证券日报头版评论:注册制下新股发行生态 现三大变化

笔者认为,目前,全面实施登记制度的号角已经吹响,但市场各方在狂欢之前必须保持冷静和理性,因为登记制度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需要不断总结改革经验,稳步推进试点,逐步实施。只有这样,市场才能少走弯路,最终一步步收获登记制度改革的胜利果实。

标题:证券日报头版评论:注册制下新股发行生态 现三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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