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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实体没有强大的资金,这是监管机构发布的一个明确信号。

6月14日,在第十届陆家嘴论坛(2018)上,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发表了题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努力跨越大关口》的演讲,强调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措施。中国人民银行行长、论坛联合轮值主席易纲也重点就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发表了讲话,并就如何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经济的作用进行了探讨。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三重要求

监管者一再强调金融应该为实体经济服务,这绝不是陈词滥调。如何理解金融应该为实体经济服务?

首先,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是对资金脱离现实、走向空虚等混乱局面的矫正。

应当指出,金融风险集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转移与实体分离的资金。近几年来,以金融创新为名的产品种类繁多,其中确实有满足民生和企业发展需要的优质产品,但也有一些产品打着“创新”的幌子专门钻policy/きだよ/in的空子,甚至是违法违规的产品。一些交易结构复杂、层次嵌套的金融产品不仅会导致风险交织,还会使资金滞留在金融system/きだよよ0/turn,导致不切实际的问题,推高融资成本。在这种背景下,金融回报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起源。在过去一年左右的时间里,监管当局做出了相当大的努力。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三重要求

长期战略仍落在制度建设上。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推出了一系列短板项目,并通过修订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完善了监管体系;更重要的是,分业监管的障碍正在被打破: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逐步形成,新的资产管理条例等应对和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政策正在酝酿之中。可以说,事前而非事后、主动而非被动、整体而非分散的监督理念得到了充分体现。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三重要求

其次,为了服务于实体经济,金融应该按照市场规则服务于实体。

服务实体经济不是盲目地给实体经济“输血”,而是要遵循市场规律,服务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和要素升级的大方向。

郭树清指出,目前相当一部分金融机构仍存在“依赖大户”的情结,许多企业高度依赖债务投入,各种隐性担保和“刚性赎回”尚未真正打破,“软预算约束”和“投资饥饿”问题依然突出,市场化的法治破产机制远未形成。

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这意味着打破这种观念和行为惯性的束缚。对于系统性风险较大的领域,如房地产贷款、产能过剩行业、地方政府债务等,金融机构应保持谨慎,这将引起市场各方的警惕。对于一些风险领域,央行在年初的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要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用市场化方案处置“僵尸企业”或管理不善的企业,避免挤占大量金融资源。当前,要加快债转股的市场化进程,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实施差异化金融政策。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三重要求

第三,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不仅靠硬意识,还靠巧妙的方法。

在试图打破无效供给的同时,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重点在于支持培育新的动能,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郭树清指出,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难度大,这是金融机构迫切需要优化服务的方向。

当然,尽管政策的方向是明确的,但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业务的可持续性可以换成发展的可持续性。因此,在鼓励金融机构为实体经济服务时,不仅要依靠艰苦奋斗的意识,还要依靠巧妙的方法。

监管当局率先做出承诺。在此次论坛上,易纲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提出了确保小微贷款商业可持续性的若干意见,包括有针对性的RRR减息、再贴现、再融资、降低资本成本、差异化监管和税收优惠政策等一系列措施,努力调动商业银行支持小微贷款的积极性。

金融机构也应该抓住这一轮政策红利。目前,互联网技术的兴起有助于加强相对薄弱的信贷建设,而政策的包容性为探索担保品的多样性提供了多种途径,降低了金融机构获得资金的成本。如何在新政策、新技术、新思维的背景下实现有效的“创新”,仍然需要相关方面的努力。

标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三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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