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95字,读完约2分钟

“电费延期支付”受“滞纳金”约束

背景:受疫情影响,各地纷纷出台“减负”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山东省出版企业的用电量是“不间断拖欠”。但是,据山东企业介绍,虽然电费可以延期支付,但滞纳金很高,年利率高达73%。企业认为,当地电力部门“温和抵制”惠及企业的政策。

肖强认为,山东出台“欠费不停电”政策,用意是好的。然而,企业报告说他们看不见也够不着。原因是有关政策并没有规定企业不应因拖欠电费而缴交滞纳金。根据电力部门的规定,滞纳金的收取标准是当年的欠费按每天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跨年度欠款应每天按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它基于电力工业部1996年10月8日颁布的《供电业务规则》。且不说73%的年利率太高,20多年前制定的规定也应该与时俱进。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用户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第一百一十七条还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避免和克服的客观情况。新冠肺炎的肺炎流行病影响到社会的各个方面。难道不是“不可抗力”吗?全国团结一致抗击这一流行病。与此同时,政府出台了各种援助措施,以减轻企业负担,并全力支持恢复生产和工作。希望电力系统能采取更多的实际行动来克服企业的困难。为了确保良好的结果,当地的管理者也应该弥补“空·怀特”政策的不足,并督促其落实到位。

“电费缓缴”咋遭遇“滞纳金”掣肘

小江的话:大家好,我是小江。国家大事,家庭大事,世界上发生的事情,每天都有新的事情。你评判,我评判,每个人评判,让百花齐放。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和正义,就有不同的观点和角度。

标题:“电费缓缴”咋遭遇“滞纳金”掣肘

地址:http://www.hhhtmd.com/hqzx/70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