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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徐安标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据我所知,证券法的修改已纳入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徐安标表示,证券法的修改一定会根据市场改革和实践经验,在二次审议稿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作者:杜,金融网站专栏作家

证券法的修改总是影响着市场的敏感神经,作为一个小公司,笔者也不例外。

3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徐安标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据我所知,证券法的修改已纳入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徐安标表示,证券法的修改一定会根据市场改革和实践经验,在二次审议稿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目前,市场上最大的问题是独角兽企业的上市。作为拥有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和新形式的企业,他们需要资本市场的资金支持是可以理解的。投资者也希望获得独角兽企业发展带来的巨额红利。然而,独角兽企业不同于传统企业的股权结构,即vie结构,创始人通过股权设计牢牢控制上市公司的决策权。如果少数创立者居心不良,他们很容易陷入内部人控制的黑洞,没有严厉惩罚的护卫,从而损害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第二,独角兽企业可以亏本上市,而独角兽企业,尤其是互联网企业,其收入确认的变量更多,与空.的差距更大面对独角兽企业的特殊情况,市场需要一个更加完善的投资者司法救济制度,即集团诉讼机制。

杜坤维:独角兽上市亟待修改证券法保护投资者利益

证券法的修改是必然的,但是修改的核心是什么呢?笔者认为,这是为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一是行政和司法层面的,二是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赔偿,使违法违规行为付出更高的代价。

证券法最关键的一点是,对违规者的惩罚太轻,无法阻止市场违规者。《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经批准上市交易的证券发行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对发行人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最重的处罚是60万元,无论是欺诈上市还是非法审批,而证券市场的利益往往是数亿甚至数百亿元。面对区区60万元的罚款,这几乎是九根牛一毛,这在市场参与者中是根本不被考虑的。当事人的最高罚款仅为30万元,对于那些收入往往在数百万元的高管来说,这一点也不值得一提。没有人知道这些罚款是否会由上市公司的其他福利奖金支付。

杜坤维:独角兽上市亟待修改证券法保护投资者利益

正是因为证券法是一部豆腐法,很难产生威慑效果,而且市场对鼓励欺诈持怀疑态度。获得数十亿美元的财富并因欺诈被罚款60万元是一个非常幽默的笑话。其结果是,市场上无止境的欺诈性上市,而且很难根除由信件和批准引起的违规行为。投资者的抱怨只能是无奈。在推动独角兽企业上市的同时,加大对违规者的惩罚力度更为迫切。

杜坤维:独角兽上市亟待修改证券法保护投资者利益

除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美国上市公司遵守规则的原因与无处不在的“做空”和随时发起集体诉讼的机制有很大关系。在集团诉讼机制下,上市公司的赔偿金额将是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的数倍甚至十倍以上,这是上市公司无法承受的。目前,我国实行代表人诉讼制度,由于许多投资者怕麻烦,他们不起诉违反法律法规的上市公司。因此,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的损失赔偿比例很低,大大降低了违法违规的成本,不足以产生足够的威慑效果。因此,面对独角兽企业独特的股权结构和财务状况,投资者面临更多的不确定因素,需要集体诉讼机制的护航。

杜坤维:独角兽上市亟待修改证券法保护投资者利益

纳斯达克(NASDAQ)交易所亚太区高级副总裁罗伯特麦考伊(Robert mccoy)表示,NASDAQ之所以能够吸引全球许多高质量的科技公司,是因为它积极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合适的时机对上市要求进行适当修改,以确保其上市规则能够在保护投资者利益和支持公司高效发展之间取得平衡。这种观点仍然适用于中国股市。有必要吸引独角兽公司上市,保护投资者利益,把保护投资者利益放在首位,而不是支持独角兽上市,把保护投资者利益放在第二位。上市的便利性不能凌驾于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之上。

杜坤维:独角兽上市亟待修改证券法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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