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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想要医者的仁慈,但是请给仁慈一个展示的世界

几天前,南京的刘老先生在雪中摔倒,停止了呼吸,由于家人不在,他无法在手术上签字。在一个关键时刻,王医生摇着他的胳膊说:“我将承担所有的责任。”果断地做了一个没有家人签名的手术,救了老人。

这一事件让人们拍手称快,不禁汗流浃背:如果手术失败,如果病人的家人不在乎...

救人和承担责任不是一对矛盾。医生与死亡赛跑,不能容忍丝毫的犹豫。然而,在极端情况下,生命至上的原则和知情同意的原则将导致哪个更重要,哪个更重要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医生在承担责任后将不得不承受很大的压力。个别病人及其家属拒绝支付医疗费用,甚至诋毁医生,鼓励“医疗纠纷”,因为他们“一开始没有签字同意”,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人民日报民生观:让担责者不再担惊

因此,为了使医务工作者无所畏惧地承担责任,一方面,他们需要家人的理解。

在这个关键时刻,救人比办手续更重要。退一万步说,即使药物失效,家庭成员也应该给予医务人员支持。毕竟,为了这个缘故,如果你不救,你会死,你会救得到更高一点分数的希望。家庭成员愿意一起“冒险”,这样医生就可以为他们的生命“冒险”。

另一方面,我们期待制度保护。急诊抢救后咬人的情况很少见,但制度保障和救济是无忧无虑地承担责任的根本保证。否则,医生的尽职调查最终会变得胆怯和推卸责任。每个人都想要医者的仁慈,但是请给仁慈一个展示的世界。

最近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于无法取得患者或近亲属意见的临终患者,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由患者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从法律层面来看,它拓宽了危重病人生存的“绿色通道”,也赋予了医务工作者积极抢救以消除后顾之忧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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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拯救生命不是医生随意“操作”的利剑。必须是这样的情况:如果不立即挽救,将会有巨大的风险,而且没有时间拖延,以便走这条绿色通道。在鼓励抢救的同时,还必须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的自我处置权和风险知情权。具体来说,一方面,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患者在家属陪同下经过多次讨论后拒绝签字,医院不能坚持。另一方面,对于非致命性疾病,医生不能不顾患者及其家属的意愿,随意行使特殊干预权,以“为患者着想”的名义进行治疗。否则,它将为医疗腐败提供温床,如治疗小病和诱导病人。

人民日报民生观:让担责者不再担惊

《人民日报》(2018年1月8日,第13版)

标题:人民日报民生观:让担责者不再担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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