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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金融业监管需要建立更严格的监管体系,培养更高水平、综合素质的监管队伍,这无形中使中国的金融监管面临更大的压力。

作者:凯威财经(凯威财经)作者:莫凯威

3月20日,新华社受权全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法》。梳理外资领域的这一基本规律,有两点对金融业有着直接的意义:第十七条——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其他证券等方式筹集资金;

第二十一条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收入、知识产权许可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补偿、清算收入等。在中国可以依法自由汇出和汇出人民币或外汇。

《外商投资法》体现了新时期中国全面开放的更高标准和要求,是贸易、投资、金融“三位一体”的开放,对金融业的开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显然,这有利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对促进中国参与国际金融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技术和人力资本,从而增强国内金融业的综合实力。外资企业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证券和其他方式融资,进入国内市场有利于促进新技术吸收和新兴产业发展,加强服务业发展,促进国内经济结构调整。

同时,外国投资者可以依法自由进出口人民币或外汇。在外资投融资的推动下,国内金融体系将形成内部压力,这将加快国内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的力度和步伐,推动金融业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增强国内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推动中国金融业从高速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当然,我们应该意识到金融业的开放并不那么完美。最直观的是,一系列金融危机,如拉美金融危机、亚洲金融危机和俄罗斯债务危机,似乎都有开放金融业的背景。由此可见,金融开放也是一把“双刃剑”。外资法不仅会给金融开放带来机遇,促进中国金融业的发展,也会给金融市场和金融监管带来巨大挑战。

由于外国投资活动的增加将伴随着更频繁的跨境资本流动,因此更有必要协调汇率和资本账户开放。外资金融机构的发展可能会促进短期资本的流入和流出,增加金融市场的波动性。

同时,外资金融机构将对国内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实施提出一定挑战,如何有效规范外资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也是一个难题。为了防止跨境资本流动大幅波动的风险,有必要进一步改善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并加强国际监管合作。

外资本能地规避中国的金融监管,这可能会降低国内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从而影响金融安全。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改变了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当国内货币政策的意图发生变化时,他们可能会通过转向国外市场来规避这一意图,从而削弱货币政策的效果。

在强监管背景下,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任务和永恒主题。便利外国投资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而是将进一步加强。随着金融市场的逐步全面开放,国际金融市场的波动性、海外资产的流动性以及外资母公司的风险传导将对我国银行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增加国内金融体系的风险。

外资也会带来新的监管漏洞,这将导致我国外资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如制度不完善、监管机制不完善、风险控制措施不到位等。

为了给外资机构创造一个一致的公平竞争环境,保持无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预计将进一步加强金融市场监管水平。显然,这给我国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建立更严格的监管体系,培养更高水平、综合素质的监管队伍,这无形中使我国金融监管面临更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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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莫开伟:外资准入再松绑 对中国金融业是机遇还是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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