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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上市公司因隐瞒重大环境污染受到处罚或提起刑事诉讼,并被中国证监会依法处罚。借鉴这些上市公司的经验教训,可以促使上市公司增强环保意识,关注自身的环境问题。

曹中铭

几天前,中国证监会公布了2018年的行政处罚。2018年,中国证监会作出310项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6.41亿元,并禁止50人进入市场。其中,罚款金额超过100亿元,这是非常引人注目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通报的信息,2018年的行政处罚涵盖信息披露、市场操纵、内幕交易、中介机构、私募股权基金、短期交易、员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它不仅涉及上市公司及相关机构的违法行为,还涉及上市公司高管、大个人和员工的违法行为。从违反法律法规的方式、手段和对象来看,可以说它涵盖了方方面面。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报告,2018年的行政处罚不乏加分。例如,有相当多的重要案件,如重大案件。包括长盛生物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北八道控制301个证券账户(包括基金份额账户)操纵多只股票的违法行为、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抢帽子”的操纵案件、金亚科技金融诈骗案(300028,股票咨询)等。所有这些都曾在市场上出名。对这些大案要案的处罚不仅能使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而且还能在市场上起到威慑作用。另一个例子是,上市公司因环保问题而遭受雷击,而这些问题以前并未受到上市公司的重视。罗平锌电(002114)、上峰水泥(000672)、山西三围等上市公司因隐瞒重大环境污染受到处罚或提起刑事诉讼,并被中国证监会依法处罚。借鉴这些上市公司的经验教训,可以促使上市公司增强环保意识,关注自身的环境问题。否则,他们将面临被证监会处罚的命运。

曹中铭:证监会处罚“高增长” 深层次问题需重视

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已经成为证监会日常工作的常态,这当然是非常必要的。但是,从中国证监会2018年行政处罚的笔录来看,我个人认为我们应该在某些方面给予足够的重视。

2017年,中国证监会作出224项行政处罚决定,罚款74.79亿元,同比增长74.74%;44人被禁止上市,同比增长18.91%。2018年,行政处罚案件数量、罚款金额、市场禁入人数分别增长38.39%、42.28%和13.64%。2017年出现了“高增长”,2018年又出现了“高增长”。一方面,这表明中国证监会在全面、严格依法监管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另一方面,也表明市场违法行为越来越严重,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对于如此“高增长”的数据,我们实际上应该多问几个“为什么”。

曹中铭:证监会处罚“高增长” 深层次问题需重视

2017年和2018年,累计罚没金额超过180亿元。有多少已经被追回并进入国库?特别是,2017年近75亿元的罚款和罚金已经过去了一年。所有的罚款和处罚都到位了吗?根据中国证监会2018年向铁路公司和民航总局提供的95名限制旅行和飞行人员名单,证券期货管理中有许多违法当事人因逾期未履行缴纳行政罚款和罚金的义务。这实际上表明,尽管中国证监会实施了行政处罚,但仍有许多人没有缴纳罚款和罚金。此外,如果罚款不到位,重罚的效果将大打折扣,很难起到警示作用。

曹中铭:证监会处罚“高增长” 深层次问题需重视

受职权限制,中国证监会只能对市场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然而,除了行政处罚外,违法者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不能少。事实上,根据《刑法》的规定,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责任人不仅要承担行政处罚,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然而,在现实案例中,这两种违法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非常少见。在这方面,空可能还有进一步改进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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