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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大幅缩短企业注销时间,将简单注销时间减半。

在市场经济中,每天都有大量的企业新注册,许多企业必须被取消。市场在这种“新陈代谢”中不断成长和发展。然而,在现实中,企业注册越来越方便,而企业注销却越来越困难,这不仅需要办理几个手续,而且需要很长时间的大量材料和公告。

虽然有些企业“难以撤销”有其客观原因,如法律关系复杂、涉及的因素太多,但其根本原因是制度和机制不理顺,导致手续、材料和差事繁多,这不仅增加了行政处理成本,也增加了企业撤销的成本,也影响了企业法人的权益。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于去年9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注销税务手续的通知》,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实施完税证明免税服务;优化退税服务;简化税务注销流程。税收注销被称为“极其困难的注销”,而这三项措施可以有效解决企业税收注销的困难。

去年1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还表示,将继续完善简易注销制度改革,并在试点基础上将企业公告期从45天调整为20天,以提高企业退出效率。虽然这些改革符合企业的需要,但企业的“注销难”不仅涉及税收、工商,还涉及社会保障、商业、海关等方面。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解决企业“注销难”的综合药方,打出了漂亮的“组合拳”:一是有效简化了企业注销流程,大大减少了注销登记材料。例如,被撤销的企业只需要提供清算报告和其他必要的要素。又如,公告天数从45天减少到20天,这不是试点,而是全面实施。

第二,简化税收、社会保障、商业和海关的注销手续。也就是说,不仅要简化税收,而且要简化所有与企业注销相关的手续,这为人类社会、商业和海关部门安排了一个“操作”,也有必要加入解决企业“注销困难”的行列,从各自职责的角度简化企业的注销手续。

第三,依托政府平台实施取消“一网”服务。一些企业主反映,除了许多材料和差事外,办理取消的困难在于许多环节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且办理过程经常“卡住”。一旦取消“一网”服务,可能就不需要去多个部门办理取消手续。

可以说,一旦上述“组合拳”落地,就可以大大提高企业注销的效率,降低注销的成本。此外,这进一步完善了市场退出机制,有利于保持市场活力和健康增长。当然,这也有利于降低相关部门的行政成本,因为过去繁琐的流程和复杂的程序也增加了行政成本。

此外,要理顺相关法律法规,从制度层面为企业注销创造便利条件。例如,国务院检查组发现,《公司法》第188条规定,公司只需向登记机关提供清算报告,即可注销,然后可以宣布公司终止。但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增加了注销登记申请、决定或裁定文件、营业执照等文件。

因此,有必要理顺现有的法律法规,并加以完善。最好用法律法规来解决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方案,限制地方部门随意增加取消程序的权力。例如,国务院检查组认为,及时要求修改《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将企业注销简化为“一文一办”,也是一项基本政策。

标题:冯海宁:解决企业“注销难”的组合拳打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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