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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占国内生产总值近7%的行业,房地产行业确实需要有序恢复工作。大多数地方政策是房地产行业恢复工作和引进人才的组合拳,而不是传言中的“宽松监管”。没有必要扩大对地方政策或金融机构具体措施的解释。

三百六十行,请回去工作。在一些地区,房地产市场的恢复最近引起了特别的关注,房地产市场已经获得了"开工利润"。

笔者注意到,一些新闻聚焦于“首付下调”、“住房补贴”和“多处集中销售”……笔者认为,作为一个占gdp近7%的行业,房地产行业确实需要有序地恢复生产,而大多数地方政策是对房地产行业恢复工作和引进人才的拳击,而不是传言中的“宽松监管”。没有必要扩大对地方政策或金融机构具体措施的解释。

首先,央行最近决定不把房地产作为刺激经济的短期手段,其政策态度非常明确。

最近,央行在2019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情况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坚持住用房,不投机,按照‘城市决策’的基本原则,加快建立房地产金融长效管理机制,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从本月一年期和五年期lpr的分化和变化趋势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定价并未明显放松。

对于资本密集型的房地产行业来说,在宏观政策、流动性和价格没有明显放松的前提下,做出“放松调控”的判断显然不够严谨。

其次,当前地方政策调整或措施符合“按市决策”的一贯调控口径,没有大面积增加变量。

考虑到我国房地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始终坚持“按市决策”的原则。换言之,本地或金融机构可根据不同地区及不同时间点的物业市场发展特点,在其授权范围内制订及实施具体措施。例如,无限购买地区的首付比例比有限购买地区的首付比例更灵活。此外,根据发展的特点,“组合政策”通常在不同的地方出台。例如,为引进人才而提供的定居和购房补贴,以及刚刚需要的特别信贷支持,这些政策在目前并不是突然出台的,因此自然不应被称为“放松调控”。

证券日报:“楼市复工”举措的正确打开方式

第三,稳定地价、稳定房价、稳定预期和健康发展是房地产市场的监管目标,也是稳定经济的需要。

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谈到调控房地产市场时指出:“要坚持住而不炒的方向,全面落实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的长效管理和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上述声明清楚表明了“稳定”对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性。显然,“稳定”不是懒惰的不作为,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我们都是木头人,谁也不许动”,而是要根据时间和形势做出适当的调整,这将形成稳定经济的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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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目前地方政府或金融机构支持恢复房地产市场工作的措施并不意味着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已经发生变化。毕竟,任何行业,包括房地产行业,都不能一成不变,必须在动态过程中不断寻找自己的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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