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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新冠肺炎爆发肺炎以来,网络保险业务发展迅速。然而,互联网技术在为保险机构促进业务发展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网络保险反洗钱带来了挑战和影响。

保险产品因其改变资金性质的特点而越来越受到洗钱的青睐。因此,防范保险产品洗钱已成为我国反洗钱领域的重要任务之一。目前,网络保险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客户身份无法识别、可疑交易甄别存在漏洞、网络产品的特性导致反洗钱、网络保险产品创新导致洗钱风险、网络保险更容易发生保险欺诈。因此,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对策:

张健:从四个方面防范打击互联网保险洗钱行为

一是创新监管机制,加强监管协调。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特征是跨行业合作和混业经营。在竞争、合作和业务发展的过程中,许多参与者逐渐模糊了金融业的边界。在中国目前的监管框架下,对网络保险业务的监管由监管机构的职能划分。例如,对网上支付和网上保险业务的监管由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牵头,这将大大降低监管的及时性和政策传导效果,不利于发现系统性风险。

张健:从四个方面防范打击互联网保险洗钱行为

因此,迫切需要建立网络保险业务反洗钱监管的综合监管机制,形成由央行牵头、其他部门协调的监管框架。通过加强与银监会的合作,形成统一的反洗钱监管目标,传递行业风险控制措施,通过联合执法加强监管;通过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合作,建立定期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非法互联网保险业务、非法设立保险公司、保险欺诈等行为;通过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的合作,反洗钱风险控制措施被纳入新业务审计和市场准入流程,确保行业健康发展。

张健:从四个方面防范打击互联网保险洗钱行为

二是根据技术发展,适时更新反洗钱监控设备。积极运用高科技手段进行反洗钱监管。在当前大数据和信息时代,数据挖掘、云计算等技术防范措施应广泛应用于反洗钱监管。加快联网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监测报告系统研发,完善反洗钱软硬件条件,实施完整、规范、真实的电子数据采集方式,不断完善数据筛选和分析,提高数据筛选的准确性和分析报告的质量,增强反洗钱监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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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加强客户识别和认证措施。从事网上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在验证网上客户身份时,应努力与公安部的身份证联网验证系统连接或采用其他信息实名认证技术。

被保险人应尽可能限于投保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此外,保险公司应强化反洗钱工作的责任,确保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对客户身份进行尽职调查,确保客户职业、经济状况等基本信息真实有效。特别是对于网上支付和网上保险资金的流通,要保证资金流通的平台和渠道能够满足当前网上支付的安全标准,建立完整的客户身份网络安全认证体系。加强列表管理。同时,建议明确识别各类非自然人客户的合法证件类型标准,难以获取的客户身份信息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获取的信息应视为履行了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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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完善保险产品设计,嵌入相关反洗钱功能。进一步完善保险产品设计,监督和防范现有保险产品中可能被洗钱者利用的漏洞,制定严格的反洗钱程序;完善保单条款,如检查退保原因,制定不同级别的防范措施,防止黑金通过保险系统流动。积极开发质量更好的新型保险产品,有效防止其成为洗钱工具,提升保险产品竞争力,提升保险业声誉,积极有效遏制“地下保单”现象蔓延。

张健:从四个方面防范打击互联网保险洗钱行为

加强财政和保险支持是新冠肺炎战胜肺炎的重要保证。自疫情爆发以来,网络保险以网上渠道、专职服务、平台运营和流程自动化满足了疫情期间“非接触”金融保险服务的需求,为实现疫情防控、促进复工生产、维护稳定有序的经济生活提供了有力支撑。进入新的发展时代,网络保险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公众提供更加合规、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加快升级和共同发展。

标题:张健:从四个方面防范打击互联网保险洗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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