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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对一名男子强奸并杀害一名10岁女孩的强烈反应,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消息,表示决定重审此案。

这个案子并不复杂。2018年10月4日,广西灵山一名10岁女孩小燕(化名)被同村男子杨强奸后死亡。事发两天后,杨向当地派出所自首,并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本案的争议在于二审。根据杨的自首,法院判处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出来后,舆论一片哗然,许多网民认为此案性质极其恶劣,必须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在近年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防止女孩遭受性侵害的社会共识下,不难理解网民及其家人的愤慨——他们希望法律能给小燕一点公正。如果缓期执行死刑的减刑成立,很容易形成一种“邪恶的示威”,这是一种没有人愿意看到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还明确指出,对儿童的性侵犯罪严重损害儿童的身心健康,严重违反社会公德。人民法院对此类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的立场,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认为杨的罪行是不可原谅的。唯一的争议是,杨的自首情节能否作为对他执行轻判的依据。

中国刑法规定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这里,“可以”是一种倾向性意见,即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而不是“必须”或“应该”。不少法律界人士指出,对于特别恶劣、极其严重、对社会危害极大的强奸未成年人案件,法院应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全面判决被告人,因此杨灿不应从轻处罚。光是抓住“自首”情节来找杨,就犯了“因一棵树而不顾整片森林”的错误,不符合常理和常理,没有考虑案件的社会效果,是一种机械的正义。

人民网评:案件的争议点,也是司法回应民众的诉求点

当然,也有网友指出,本案情节极其恶劣,将死刑改判实在令人无法接受;但是,就自首从轻而言,它可以引导其他犯罪分子自首,减轻刑事侦查负担。想必,法官也是左右为难,所以他在判决书中增加了“限制杨减刑”的明确要求。然而,大部分网民显然并不买账,舆论依然汹涌澎湃。

对真相争论得越多,情况就越清楚。尽管不知道该案是否会发回重审,但最高人民法院宣布了对该案的审查,这显然为重审该案开了一个好头。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是司法机关积极回应人民诉求的第一步,值得称道。

与此同时,当围绕此案的争议演变为全社会关注的话题时,杨的生死也超越了此案本身。需要注意的是,司法判决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和符号导向,将影响当前的社会心态和人们未来的行为选择。

其次,无论判决是否变更,法院都应围绕案件争议点有效地解释争议,澄清争议焦点,消除公众疑虑,充分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

标题:人民网评:案件的争议点,也是司法回应民众的诉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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