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70字,读完约3分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22日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表示,非法劳务派遣不应以“共享就业”的名义进行。

“共享就业”是新冠肺炎疫情下的一种新型合作就业模式,即一些暂时无法恢复生产的企业将其员工以短期人力输出的形式转移到其他需要就业的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它提高了人力资源配置的效率,缓解了人员过剩和短缺的矛盾,缓解了相关企业的困难,使工人能够重返工作岗位赚取收入。

然而,新事物也可能导致新问题。首先,“共享就业”类似于劳务派遣。过去,一些劳务派遣人员同工同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派遣单位与实际用人单位相互踢皮球。这一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明确表示,“不应诱使劳动者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以逃避就业责任”,这表明一些单位可能会玩新把戏。此外,“共享就业”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如制造业、物流和客户服务。员工的游戏能力有限,遭遇劳动侵权,可能难以捍卫自己的权利。

观点1+1:规范“共享用工”,禁违法劳务派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声明无疑是支持参与“共享就业”的工人,甚至警告原雇主和借调人员不要搞“歪门邪道”。

没有规则,就没有方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一项政策,即“共享就业”不会改变原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等权益,督促借调企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任务,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换句话说,在“共享就业”过程中,原用人单位不应试图推卸责任,劳动者在这一法律保障中的权益不能少。如果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犯,原用人单位在追究责任时“不能逃避”。

观点1+1:规范“共享用工”,禁违法劳务派遣

该政策还明确指出,“原用人单位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向员工发放贷款”,指出原用人单位多收了“调整费和借调费”,少付或克扣了员工的薪酬,以避免压榨员工的辛勤劳动。借调单位必须遵守法律。“共享就业”合作企业之间可以签订民事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是白纸黑字写的,以避免扯皮,具有更大的法律效力。划定红线禁区,消除模糊地带,防止“浑水摸鱼”。

观点1+1:规范“共享用工”,禁违法劳务派遣

就业是最大的生计。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指出,“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促进居民就业和收入增长。”国家和有关部门将大力支持和促进各种有利于就业的因素和方式;管理部门不可能无所事事,忽视不利于就业的问题,甚至是人为的限制。人民社会保障将继续跟踪“共享就业”的发展,督促各地加强对企业“共享就业”的指导和服务,促进“共享就业”规范化、有序化。

观点1+1:规范“共享用工”,禁违法劳务派遣

小江的话:大家好,我是小江。国家大事,家庭大事,世界上发生的事情,每天都有新的事情。你评判,我评判,每个人评判,让百花齐放。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和正义,就有不同的观点和角度。

标题:观点1+1:规范“共享用工”,禁违法劳务派遣

地址:http://www.hhhtmd.com/hqzx/58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