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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友谊还没想通。他参加的村治安队显然是经公安部门批准成立的。它是怎么变成“黑社会组织”的?

这件事发生在福建省莆田市丁墩村。2007年12月,33岁的徐友谊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罪名是参与黑社会组织和寻衅滋事罪。负责组建安全小组的村干部徐文静被认定为黑社会组织者和领导者,并被判处18年半监禁。

奇怪的是,许多接受采访的村民都说徐文静是“一个好人”。令他们印象深刻的是,村干部徐文静一直反对政府征用村里的土地。一位知情的地方法院官员向记者透露,法官不愿意私下将此案定性为黑案,但上级坚持这么做,这通常被认为与徐文静反对征地有关。

2011年10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认定徐文静等人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依据不足,处罚不当,个别犯罪还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

三年半之后,2015年4月2日,该案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村治安队由公安部门批准

2000年,从部队退役回到丁墩村的徐友谊听说村里成立了一个保安队。丁墩村是莆田市城厢区的一个城中村。城厢区是莆田市的中心城区之一,丁墩村距区人民政府仅5公里。如今,村子周围有许多高楼,村子里的房子也相对破旧。

那一年也是徐文静当选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的第一年。在那之前,他在村子附近的电缆工程公司工作,赚了很多钱。徐文静上任后,根据乡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的要求,组织成立了丁墩村治安保卫小组。

徐友谊报名参加了保安队。同年8月,莆田市公安局为保安队颁发了《福建省内部保安组织批准证书》。根据批准证书,丁墩村的保安总人数为11人。

徐友谊告诉《中国青年报》,保安队最终招募了10名保安,负责村里的保安,队长是村民徐庆华。队员白天值班,晚上巡逻,主要任务是维护丁墩村的公共秩序和交通。“有一次,公安局来村里抓逃犯,我们也配合公安局围捕。”

根据一审法院的判决,这支队伍被认定为“黑社会组织”。2015年4月再审时,公诉人仍然指控徐文静指使徐庆华集合徐友谊、徐庆丰等人组建保安队,实行严格的分级管理,要求他们在行动中服从指挥。

对此,辩护律师认为,保安队是依法成立的组织,不具备黑社会的组织特征;作为村里的党委书记和村长,徐文静当然有权指挥这个安全小组。公诉人表示,虽然安全小组是依法成立的,但在实际运作中偏离了其原有职能,因此涉嫌涉黑。

事实上,除了维持治安和交通之外,保安队确实被指派收取其职能以外的费用。这些费用暂时由村治安官管理,用于支付治安工资。

许多村民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回忆说,当年,一些摩托车司机把车停在村口招揽顾客,影响了村民的出行。两个村委会决定安全小组每月向司机收取30元的停车费。

(编辑:刘)

标题:福建莆田:村保安队成了“黑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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