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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合发出通知

要求全省

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保障事业

让我们跟着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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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请求

全省各地各级提高政治立场,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确定责任分工,提高财力统一力,正确把握保障的工资口径和范围

确保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津补助金按月全额支付,不得拖欠。

为了确保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在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以上,不得打折通融。

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严禁侵占、挪用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保障经费和教育经费,对违规拖欠、阻止和侵占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津补助金、挪用教育经费等行为,必须立即纠正和认真解决。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月安排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发放情况,提高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事业的监督检查力度。

资料来源:云南省财政厅

新闻工作者:宋钱雯

原标题:《【民生】云南三部门发文:确保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在当地公务员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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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热门:【民生】云南三部门发文: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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