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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1年获得资产管理许可证以来,已经走过了17年,规模从无到有,从不到1000亿到17万亿。现在站在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的十字路口,证券公司应该重新思考未来的发展道路,左还是右?

作者:李麒麟,联讯证券董事总经理兼首席宏观研究员

自2001年获得资产管理许可证以来,已经走过了17年,规模从无到有,从不到1000亿到17万亿。现在站在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的十字路口,证券公司应该重新思考未来的发展道路,左还是右?

一、经纪资产管理的简史

虽然经纪公司在2001年获得了资产管理许可证,但在2012年之前,经纪公司基本上投资于标准化资产,这与公共基金没有什么不同,创新较少,发展缓慢,因此停止了发展。

本文选择了2012年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发展的起点。

2012年初,银监会口头叫停银信合作票据业务,将贴现票据打包用于信托(银行出资)收购,以移动资产负债表上的授信额度。然而,由于当时银行承兑汇票的高利率和巨大的投资价值,银行并不想放弃这项业务,所以它找到了一家经纪资产管理公司,希望取代信托的渠道地位。

同年5月,经纪创新大会发布了扩大投资范围、鼓励创新的信号。一些证券公司已经随风而动,提前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协会提出了投资票据定向资产管理方案。票据资产管理开始迎来发展。

在银行、证券和票据的合作下,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从2011年底的2800亿美元增加到2012年第二季度的4800亿美元,在短短6个月内实现了12年来的增长。

10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修订后的《一法两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将定向资产管理的投资范围扩大到非标准债权。银证合作和银证信托合作盛行,渠道业务开始全面铺开。

根据证券业协会的数据,2011年,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的收集和定向仍占全国的一半,但2012年,它成为渠道支持的主导,其规模迅速增长至1.89万亿元。

然而,在放开投资范围后,相应的监管法律法规未能及时跟上。2012年,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得到了广泛发展,在快速增长的背后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的行为。如2012-2013年证监会通报,某经纪公司开展渠道业务时,由于片面追求规模,忽视了项目人员的背景调查和信息核实,陷入了巨大的骗局。

因此,为进一步促进资产管理业务的健康发展,2013年,证券业协会发布了第一份规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文件——《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银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合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中国证券业协会[2013]124号)。

124号中有两点值得注意,对后续资产管理业务的创新和发展有一定的影响。

第五条经纪资产管理渠道业务定义为“银证合作业务”,具有三个明显特征:合同明确规定现状回报,委托人承担投资风险和自行处理纠纷,委托人发出投资指令。这相当于承认了渠道业务的合规性,这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渠道的后续发展。

银证合作对银行资质和规模的要求,间接提高了银证定向合作的门槛,因此,2014年部分券商在一定程度上选择了集合方式开展渠道业务。

当时两种常见的集合渠道模式是:1)集合银行理财投资经纪人,由经纪人集合投资于集合信托,间接投资于非标准;2)将非标准融资转化为中小规模的私人债务,让券商集体持有。

然而,毕竟,经纪业务集合是一对多的资产管理计划。如果只是满足了一个人的渠道需求,而未能满足尽职调查和法律要求,这对其他投资者是不公平的,这增加了整个投资组合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因此,至少从这个角度来看,经纪人充当渠道是不合适的。

中国证监会也意识到了其中的风险,并于同年(2014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补充通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告2014年第33号),明确规定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集合方式开展渠道业务,杜绝了利用集合作为渠道的违法行为。

后来,随着丰富的业务经验和监管约束的加强,渠道业务模式逐渐固化和规范,完全沦为费率竞争。管理费从3000元开始就一直在下降,并长期保持在3000元甚至1000元的水平。

在这个速度水平上,扣除人力、产品维护和备案成本后,从事渠道业务的经纪公司的利润可以说基本接近于零。2015年后,许多经纪资产管理公司也认识到,利润率低的渠道业务前景并不乐观,最终出路是向积极管理转变。

然而,信道流量有其自身的路径依赖性。虽然利润很低,但很容易规模化。在规模决定排名和评估目标的环境下,没有一家证券公司会主动放弃或压缩作为利器的渠道业务,也没有一家机构的负责人能够承受规模和排名下降带来的内外部压力。

因此,即使有转型的想法,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也只能一步一步来,在积极管理的同时兼顾渠道业务。

从图3中我们还可以看出,2015-2016年,虽然宽松的流动性环境+银行理财资产和负债的倒挂收益率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的主动管理规模(即外包)的比重,但其渠道规模并未停止扩张,仍保持较高的增长率。

随着需求的多样化,渠道业务的发挥变得越来越复杂。通常有三种机构,即经纪资产管理机构、基金子公司和信托机构,它们嵌套在多层中。中间结构和层次越来越难以看透,风险链越来越长,这对监管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然而,在实际监管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各渠道机构由于属于不同部门的管辖范围,存在着协调困难、数据共享等诸多问题。监管的有效性并没有随着风险的增加而增强,而是被削弱了。

基于此,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对渠道业务的态度从以往的规范逐渐转变为否定和禁止。

2016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开始为渠道业务计提资本,试图通过增加证券公司渠道业务成本来抑制渠道规模。但是,由于证券公司自身资本雄厚,一些证券公司也提前增资扩股,因此并没有取得好的效果。

一年后(2017年5月),在中国证监会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张笑君再次提及渠道业务,并首次使用“全面禁止”一词,表明监管部门对渠道业务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同年同一时间,银监会启动了“334”检查,对各银行机构的同业拆借、理财空转账和套利行为进行了彻底调查。许多银行的财富管理和自营受到影响,开始赎回外包,这严重损害了经纪资产管理的主动管理业务。

在双方的夹击下,证券公司的总资产管理规模在近七年的发展过程中首次出现下滑。随着2018年新的资产管理法规的实施和风险防范与严格监管政策的进一步推进,处于行业大发展第七年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也将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

第二,资产管理的“七年之痛”

截至2017年第三季度,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已超过18万亿元(含专项资产支持计划),涵盖渠道、主动管理和资产支持三大业务。

其中,渠道规模估计仍在11-12万亿元左右,是绝对主力。主动管理约5-6万亿元,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融资和证券公司的保证金,预期收益产品占90%以上,净值只有5000-6000亿元左右。Abs业务主要通过专项资产支持计划开展,目前比较成熟,备案规模超过1万亿元,是未来很有发展前景的业务方向。

在大发展的第七年,在当前严格的监管环境下,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的三大业务都或多或少会面临困难。

(a)渠道业务

对于渠道业务,首先要明确的是,监管压力的决定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现在,虽然我们只看到银监会对信托有严格的要求,各机构都明确表示支持监管工作,2018年将暂停渠道业务,但作为一个共生的跷跷板,在信托以身作则的情况下,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能幸免吗?恐怕这是不可能的。监督只会迟到,不会缺席。

就现行政策而言,三大协会对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的渠道业务在总体原则和细节上都有严格的要求。

在一般原则上,新《资产管理条例》明确指出“金融机构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渠道服务”,从需求角度看,原则上禁止该渠道。

就细节而言,这是一场全面的攻击,阻碍了券商进行资产管理。

如果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最终投资于非标准债务资产,那么根据新的资产管理规定,客户(银行融资)必须符合时间限制,并且不能与资金池一起运作。考虑到银行融资在如此长的期限内很难筹集到资金,对非标准投资的需求可能会大大减少。因此,从资金来源看,渠道需求受到抑制。

其次,由于新的资产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资产管理产品不能嵌套在两个以上的层次上,过去的银证信合作现在根本无法进行,银行的财务管理以经纪人的资产管理为渠道,信托贷款渠道被禁止。2018年1月,银监会继续完善并发布了新的委托贷款规定,要求银行不得接受委托贷款的委托资金,并禁止经纪公司通过银行放贷。因此,银行通过经纪资产管理融资投资信贷的不规范路径基本上被完全阻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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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国科学技术基金会(CIFI)给予窗口指导,要求券商投资集合资产管理的信贷资产,暂停以信托贷款为目标的产品备案。这相当于收回2012年后发行的证券公司集合可投资集合基金信托的机构红利。今后,证券公司要想继续非标准的信贷投资,只能采取定向方式,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而不是银行理财等资产管理基金。

最后,在关于大规模风险暴露的新规定中,监管要求要求,对于资产管理产品,银行需要渗透到基础资产的最终债务人来计算风险暴露,这意味着银行通过证券公司进行的非标准投资与银行自身的直接投资具有相同的性质,并且不再需要避免表内信贷、风险暴露和集中等限制的渠道。

如果银行希望利用经纪人作为一种渠道来规避杠杆等限制,并投资于债券等标准化资产,根据现行的资产管理法规和302号文件,它们很难做到这一点。因为这些文件要求金融机构在计算杠杆时要深入到基础资产。

例如,如果A银行设法购买B证券的集合计划,当A银行设法计算杠杆时,它应该渗透到集合资产方面,增加自己的资产规模,并除以净资产。这样,就不可能通过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间接增加杠杆。

(2)积极管理业务

如果仅仅被动管理的渠道业务受到严格限制,那么各类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就会大幅下降。对于整个行业来说,这种影响是可以接受的。毕竟,信道速率是有限的。然而,在严格的监管环境下,作为盈利主力军的主动管理业务也将面临巨大压力。

首先,整个金融市场的流动性面临萎缩的风险。就经纪资产管理而言,过去的快速扩张依赖于预期回报产品+基金池的做法。现在,在打破了公正交易的道路,拿走了净值之后,其产品在某种程度上与公共基金基本相似,存在亏损的风险,因此其潜在的竞争优势消失了,其流动性将面临收缩的压力。

这种收缩压力可能不仅在于自身,还在于其上游资金来源:银行融资。在银行财务管理从单纯的交易向净值转变的过程中,由于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并没有完全跟随这种变化,很难保持原有的规模,而且这种收缩是不可避免的,它能够溢出到证券公司的可能性会小得多。

未来可能很难展望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资金。因为中国银监会和央行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来控制银行间负债的扩张。例如,在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的新规定中,同业负债和存单等资产管理产品在计算流动性匹配率时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抑制了银行利用同业负债扩大和进行同业投资的积极性;另一个例子是,央行实施的银行间同业存单配额备案新办法,实质上是要求银行将银行间同业存单作为银行间负债处理,在三分之一比例的限制下,所有银行的银行间同业存单都要纳入银行间负债进行提前评估。在这种归档限额的方法下,我们最终的计算结果表明,存单不仅在未来难以扩张,而且还面临着相当大的压缩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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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环境下,证券公司很难在同一个行业扩张。

其次,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的利润可能会受到很大影响。此前,银行理财和经纪资产管理的许多产品都是预期收入类型。在收取管理费的同时,他们还可以获得一定的超额收益(实际投资业绩与预期收益之间的差额),利润可观。

然而,当新的资产管理条例出台时,根据相应发言人的陈述,超额收益似乎无法再收取,公共基金只收取“管理费”的模式今后应该统一。(有些人将其解释为:超额回报仍然可以收回,但它不能变成保留以维持公正的赎回。然而,事实上,如果完全转化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净值产品模型,超额收益的陈述基本上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管理者所作的净值是1.3,而实际资产价值也是1.3。当到期或赎回时,经理需要完全按照1.3的净值支付给投资者,不是说是1.1,留给自己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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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真的只是一种收取管理费的方式,那么证券公司作为银行融资的下游将更难管理资产。在同一个平均净值产品的起点上,银行理财的管理费必须是指公募基金,即使很高,也不能太高(否则,客户会损失,规模也达不到)。

在这种模式下,一些中小银行将很难开展自己的财务管理业务,因为它们需要投入大量的成本来建立一个净值体系,并在早期储备人才,它们只依靠管理费作为收入来盈利,这将需要很高的规模。然而,大多数中小银行都处于困境,因此很难开展大规模业务。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银行将自己的财富进行分包管理,并与经纪资产管理公司分享原本十分宝贵的管理费,对资产管理的要求将会相当高。一些缺乏核心竞争力的机构可能根本没有机会,而一些能吃到这块蛋糕的资产管理机构,其利润将较前一时期大幅下降,因为前一时期它们可能获得超额回报。

第三,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的整体投资运作模式可能发生变化。这主要是因为第三次党代会发出的302号文件。目前,人们普遍低估了这份文件的影响。当许多机构对其进行解读时,唯一涉及的问题是杠杆率将下降,经纪商的中间收入将受到重创。但事实上,更重要的是,在期限错配的情况下,券商已经失去了流动性调整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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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许多中小证券公司来说,为了保持早期产品的高报价,他们在构建投资组合时可能会采用增加期限和降低信用额度的方法。一方面,他们增加了期限错配,另一方面,他们也购买相对缺乏流动性的资产,如中低非公开和非标准资产,以最大化息票。

当短期产品到期需要赎回,但短期内很难找到新的流动性时,经纪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可能会找第三方持有该产品,并在紧急情况下将自己的资产暂时交给其他人(除非绝对必要,否则不会选择出售资产,因为其中一些资产存在浮动损失,如果没有浮动损失的资产处于紧急情况下,出售资产可能会损失资本收益)。

现在,如果该机构被禁止,这种运作模式将难以维持。未来,证券公司在经营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不考虑流动性问题,因此,他们能够获得的最高收入将相对下降。短期而言,当他们仍然是报价产品时,报价将会受到下行压力。

最后,集合的结构化产品可能面临清算的风险,而平面层可能是未来的常态。根据新资产管理条例的要求,未来有四种类型不能评级:1)开放式私募股权产品;2)公开发行;3)投资单一资产目标的比例超过50%;4)股票、债券等标准化资产投资比例超过50%

根据这一要求,现在许多结构性产品将面临清算,许多通过结构性设计进入股市的理财基金将逐步退出,这将给股市带来一定的抛售压力。

对于经纪资产管理的增量业务,如果我们想在未来做一套结构化的设计,保证股票、债券等标准化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那么我们只能安装一些收益相对较低的“非标准”资产,如协议存款和反向回购(信托贷款基本禁止),在这种模式下,产品的收益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3) abs

正如我们在前面的文章和前面的许多文章中所说,资产证券化将是未来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发展的一个热点和亮点。但是,在近期监管文件的影响下,abs业务的发展和需求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商业银行大规模风险暴露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一些不能渗透到基础资产最终债务人的资产管理产品和资产支持证券应计为“匿名客户”,相当于非同业中的单个客户待遇,金额不超过一级净资本的15%。

目前,有两种资产证券化可能无法渗透到最终债务人:1)基于蚂蚁花芽、京东金融等小额贷款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交易量大,债务人分散;2)以分散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债权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

根据目前13万亿银行级净资本,15%大约是2万亿,这已经相当于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再次扩张非常困难,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abs需求将受到严重冲击。此外,从结构上看,一级资本总额的70%以上集中在四大银行,中小银行较少,这将对与其进行业务对接的中小券商的资产管理产生较大影响。

二是2018年《银行业监督管理第4号文件》在非法表外业务混乱名单中提到:以信贷资产或资产管理产品为基础资产,通过打包、分层、特定目的载体售股等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市场以外的地方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实现资产不洁上市,减少资本拨备等。

这一禁令相当于完全否定了通过私募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不洁陈述和减少资本拨备的模式。此外,许多银行在投资资产支持型证券的私募之前,已经留出了风险权重为20%的资本。现在,如果不能按照4号文件的规定少提资本,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投资动机将大大降低。

此外,4号文件还规定“理财产品不能直接投资于信贷资产,也不能直接和间接与我行信贷资产收益权挂钩”。因此,未来银行融资不能以银行信贷资产为原始权益持有人投资证券化产品,这也将对abs需求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第三,在新的委托贷款规定中,禁止将信贷资金和银行委托资金委托贷款,基于这些资产的一些资产证券化业务可能会受到影响。

具体来说,主要有两种类型:1)直接基于现有贷款委托债权的资产证券化。目前主要有一些租赁企业,涉及规模小,整体影响有限。

2)委托贷款+专项计划开发。该模型主要适用于一些现金流不稳定、专用性程度低的基础资产。如果要将这些基础资产证券化,首先必须将它们转换为高度专用性的基础资产,这一转换过程将借助委托贷款来进行。

即原股权持有人(融资人)首先向项目公司(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项目公司将原现金流不稳定资产的(收取)收益权抵押给原股权持有人作为信用增级措施,然后由原股权持有人将委托贷款的债权转让给证券经纪人进行资产管理,作为证券化融资的基础资产。

如果原股权持有人的资金来源于银行信贷资金或资产管理资金,那么这种模式也是非法的,操作起来会更加困难。

然而,尽管如此,我们仍然非常重视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经纪资产管理的发展前景。原因很简单:政策支持+非标准招标需求+时间错配能力。在具体的选择上,我们建议企业资产证券化(exchange abs)应该是主要的选择,这是更有前途的。

由于资产支持型证券资本方和资产方的主导力量掌握在券商自身手中,只要有资源和核心竞争力,业务替代就会更小,收益会更客观,会有长远的发展前景。但是,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门槛不高,资产和资金的主动权在银行。随着机构的涌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这么做。在竞争的压力下,费率会逐渐降低,成为一种渠道式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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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资产管理的“七年之痛”

面对在严格监管下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券商资产管理迫切需要找到解决办法。我们还分成三个业务部门进行简单的展望。

(一)正确认识经纪资产管理

如上所述,Abs是未来发展的重点和方向。券商应加快资产管理布局,以获得先发优势。

从长远来看,渠道业务没有前途,因为政策不支持+业务替代性强、差异化弱+收入低,将来肯定会消亡和转型。

目前,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各资产管理机构的渠道开发风险加大,且风险率有所回升。当许多机构做渠道业务时,它们的特点不像以前那么明显,而且它们往往会逐渐模糊。

在短期内债务成本高的背景下,银行等金融机构仍在寻找高收益资产,并可能有一定的业务窗口。然而,这只是在寒冷的冬天增加收入的一场“比赛”,很难长期保持下去。经纪人不应该对资产管理过于贪婪,否则他们仍然需要不情愿地转变为积极的管理。

未来对主动管理的竞争将会非常激烈,因为在交易所被打破后,每个人基本上都在同一起跑线上。在非标准投资受到极大限制的情况下,将会出现许多以股票、债务等标准化资产为主要投资对象的资产管理产品。谁在性能、渠道和产品设计方面做得好,谁就能在市场上获得最多的选票。

从竞争优势的角度来看,与信托、公共基金和银行融资相比,经纪资产管理似乎处于一种适度的地位,没有任何突出的优势。

例如,与信托相比,经纪人不是贷款渠道,也没有破产隔离、其他福利和代际传承等优势;与公募基金相比,券商的认购门槛太高(目前多数券商只进行小规模的集合和定向,都是从100万人手中购买的私募股权产品),受众也不够广泛。净值产品的投资管理经验不多,也不能免税;与银行融资相比,没有足够的渠道。

然而,正是这种“温和”的立场让这家经纪公司在资产管理领域有了立足之地。虽然其他机构在某一方面具有压倒性优势,但如果将单方面相对薄弱的项目进行整合,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的整体竞争力仍然相当强。

虽然经纪公司没有贷款许可证,但他们有多年投资标准化资产的丰富经验,有足够的人才储备,渠道仅次于银行,在行业中排名第二。与公开发行相比,似乎完全落后,但券商赢得了灵活性,这体现在制度、薪酬、激励机制和投资管理上。

例如,在投资管理方面,券商只要管理好自己的资产就可以进行投资,这便于一些资金不能流出省外的银行机构对接;其次,它可以有针对性地满足银行的具体需求。如果银行为了维护本地区客户而支持客户发行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可以在满足尽职调查和符合风险控制要求的条件下进行协商。

虽然公共资金有专门账户,但仍然很难做到。一些公款专用账户也有时间限制,这比证券公司更麻烦,也不方便。

因此,我们对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的积极管理并不悲观,相信仍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如何找到主动管理的出路?

目前,我们认为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可以从以下三点入手,逐步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第一,提高投资研究的能力,向外界输出投资和研究服务。

自2016年底债务承担后,外包基金普遍存在较高的浮动损失,银行资产管理对经纪资产管理的信任度下降。许多机构有很强的学习动机,非常重视投资研究。在资产净值产品时代,业绩为王,投资和研究能力直接决定资产管理产品的业绩和管理规模。因此,在外包过程中输出投资和科研管理能力,给银行自主学习的机会,是未来业务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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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些愿意并且有足够资本的券商来说,建立一支优秀的投资研究团队可以在内部协助投资管理,并可以作为自己产品和投资的卖点,帮助银行建立自己的投资研究体系。对于一些投资有限、成本有限的券商来说,他们可以建立一支在某一领域实力雄厚的精简的投资研究团队,以质量取胜。

其次,要广泛传播渠道,零售和同行同时进行。

在当前控制金融杠杆、抑制银行间金融套利空转移的环境下,长期深入银行间金融市场的城市商业银行和部分股份制银行受到的影响最大。证券公司的潜在同业客户可能是农村商业或农村信用社或大型银行,这些银行具有从下沉通道到县级的财务管理或外包需求。

中小经纪公司很难与大银行合作,更可行的出路是将渠道引向农村企业和农村信用社。

这些银行有偏见,信息被封锁。一方面,他们的主要业务可能是在当地进行简单的存款和贷款。贷款范围很小,受信贷集中度、不良贷款等指标的限制很大。可能有更多的闲置资金没有得到利用,具有广阔的市场;另一方面,在地方融资平台的非法借贷受到非标准的严格控制和限制后,这些银行自身资产不足的情况可能会变得更加严重,并且会有一定的债务分配需求,但是很难找到在当地做债券投资的专业人士,因此他们对外部投资和研究机构有更大的依赖性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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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是缺乏以往的经验,与外界接触较少,信任不足。接受新业务需要时间,经纪人也很难进入这个市场。

我们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证券公司应重视分支机构的作用,利用当地分支机构的便利沟通和了解当地实际情况的优势,与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建立密切联系。在具体的实施中,一个公司可以作为一个突破口来赢得信任,取得好的成绩,树立声誉和品牌,实现星星之火燎原的趋势。

零售方面,要更加关注企业客户的现金和流动性管理需求以及高净值客户的财务管理需求,尽可能拓宽经纪资产管理渠道。目前,主要有四类:

银行寄售。目前,大多数经纪资产管理公司还没有获得公开发行许可证,产品主要是小集合和定向,起点较高。经纪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与私人银行或个人金融部门合作,给银行足够的收入,让他们有足够的动力来推广产品,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然而,一些证券公司存在评级不足、规模过小或股东资格等问题,难以进入银行合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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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寄售。许多网上寄售平台都是电子商务平台,具有极高的流量、广泛的受众、移动支付功能、方便的购买和转移,一些流动性和收益率好的短期产品会有更好的销售。然而,银行经纪人的评级资格也存在问题。

第三方寄售平台。这种平台非常复杂,一些未经许可的寄售平台面临被禁止的风险。在选择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时,应该慎重考虑。

销售部。目前,它是最受欢迎和最合适的渠道。

第三,产品应该更具战略性,做银行不能做的事情。

经过两三年的外包合作,银行资产管理在业务和投资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在选择受托人时会更加谨慎。一些机构有能力和想法,可能开始自己投资纯债务。因此,未来对纯债务产品的需求可能会减弱。

今后,证券公司应该做一些利率衍生品、甲级、股权产品、量化投资等。在这些领域,银行要么出于监管,要么缺乏自身能力,没有实施的基础,但它们可以丰富资产类别,扩大资产配置范围,分散系统性风险,并在当前债券市场环境下提高产品收益率的竞争力,这是银行的需求。

在这样一个资产管理变革的时代,100万亿元的资产管理被重新洗牌,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面临着挑战和机遇。我们不需要过于悲观或过于乐观,而是寻求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出生并一路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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