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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伟

目前,刷手机应用软件的行为相当普遍。这些刷过的数据是不真实的。归根结底,这是一个商业市场无序竞争的问题,甚至突破了合法性和诚信的底线。新《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于这种行为。如今,许多公司仍然使用“组合拳”扰乱市场秩序。一方面,我们用黑色手稿压制对手,另一方面,我们通过刷牙来提高自己。目前,我国对此类行为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民事领域,下一步是考虑采取刑事手段进行处理,以提高法治的威慑和打击效果。(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标题:朱巍:提高对“刷量”行为的法治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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