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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后,《个人所得税法》迎来了新一轮的修订。

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此次改革有四个内容:起征点、综合税、特别附加税和税率结构。它的力量和影响范围超出了大多数人的预料。

从整个改革内容来看,可以概括为“一增一减”。

其中,综合税收是将工资薪金、劳动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在以前的分类中结合起来。对于有多种收入来源的群体,由于多种收入和累进税率的结合,这些群体的税收负担可能会增加。

另外三项是减税。

不同的改革内容照顾不同的收入群体。其中,起征点(实际上是基本成本降低标准)已从3500提高到5000,照顾了大多数中低收入群体,是个人纳税的重要纳税人;

特殊附加扣除,在原基本费用扣除的基础上,增加了教育、医疗和住房三个类别,照顾了中产阶级;

税率结构的调整,特别是低税率的扩大,减轻了仍需纳税群体的综合负担,这对应税收入低于35,000元的群体是有利的。

光点

必须说,这次税法修改的一些改革内容是意料之外的,一些原本认为近期不会出台的改革内容也在这次改革中呈现出来。总而言之,有以下三个亮点:

首先,它反映了地区差异。

目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是国家“一刀切”的政策,不同地区的税率、起征点或税目没有差别。这一政策避免了人们之间的本地讨价还价和税收套利,但却忽略了地区差异,这使得不同地区的税收负担大相径庭。

假设5000元起征点对应的税前收入约为7000元。这个水平在内陆地区是中等收入,在沿海大城市只能算是中低收入。扣除必要的基本费用后,几乎什么都没剩下。

2017年不同地区不同岗位员工月平均工资(元/月)

虽然在这次修订中,起点标准在各地都是一样的,但特殊附加扣除的标准因城市而异。

众所周知,一线城市在教育、重病和住房方面的支出更多。只要今后的专项附加扣除不是国家统一的定额标准,根据实际支出标准就会有所不同。

以住房贷款利息为例,如果允许全额扣除,肯定会缓解一线城市居民的生活压力(603883,诊断股);即使采用一定的面积扣除标准,也能反映出城市之间的生活费用差异。

第二个亮点反映了家庭差异。

以前的税收主要是基于收入的差异,也就是说,收入越多,缴纳的税就越多,而忽略了支出的差异。

在这次改革中,家庭的实际固定费用也包括在扣除范围内。纳税依据是扣除社会保障费用、5000元基本费用和三类固定费用,其余为征税对象。个人所得税也真正回归了其“可支配收入”属性。

因此,一些高收入、高负担的家庭也将受益于这一改革,从而调整家庭的实际可支配收入。

虽然这一改革也建立了家庭联合申报制度,但特别附加扣除的纳入也在实质上走向了家庭征收模式。

最后,它反映了个体差异。

以前,个人所得税是按11种收入来源征收的,不同收入来源的个人所得税是分开的。这意味着,由于不同的收入来源结构,总收入相同的两个人将承担不同的税收负担。

例如,两个人的总收入是5万,一个人的收入来自工资和薪金,另一个人的收入来自劳动收入,所以前者的负担会大于后者。反之亦然。如果两个人扣除社会保障后的总收入约为5000,劳动收入的构成将增加税收负担。

在这次改革中,工资、薪金收入、劳动报酬收入、报酬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四种劳动收入统一纳入工资薪金七级累进税率,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个税的累进性。

其中,受影响最大的群体是那些在许多地方赚取收入的人。合并后,税收负担将发生明显变化,有利于个人之间的收入再分配。

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适用于当期工资和薪金收入

困难

所有的困难都在宏观层面,而不是实际层面。

总体而言,此次改革正朝着减税的大方向发展,但考虑到个税的特殊地位,大幅减税将带来更多的困难。

第一个困难是个人纳税人的数量已经大大减少。

目前中国的纳税人很少,2015年的纳税人数量约为3000万。考虑到近年来通货膨胀和税收的双重因素,纳税人的人数应该在5000万左右。

这一次,起征点提高了1500元到5000元,纳税人的数量应该会明显下降。当门槛从2000年提高到2011年的3500人时,纳税人的数量从8400万下降到2400万。

此外,此次改革中税前扣除额的增加实际上导致了门槛的进一步提高。假设家庭三个特殊项目的平均额外扣除额约为5000元,相当于1万元的实际门槛。考虑到之前的门槛将纳税人数量减少到1/3,此次改革将在未来将纳税人数量减少到2000万以下。

如果纳税人的数量只有2000万,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将非常尴尬。此时,无论它多么进步,也只能影响到这2000万人,而且它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并不那么强。

第二,个人所得税的从属地位进一步削弱。

在中国所有税种中,个人所得税排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之后,其重要性相对较高。但是,个税比重相对较低,仅占2017年总税收的8%,个税减免对总税收的影响相对较小。

随着2011年门槛的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比例下降了一个百分点。这一改革更为有力,不仅提高了起征点,还配合了特别附加扣除和税率,预计将个人所得税的比例从8%降至5%左右。如果这些都得到确认,个人所得税将减少到与城市建设税和契税相同的小税种。

第三,区域税收贡献的差异进一步凸显。

在现有的税收征管中,各省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目前,上海、北京、江苏和广东的税收占全国的一半以上。这项税收改革将进一步扩大这种地区差异。随着实际起征点的大幅提高,内陆地区的税收贡献将进一步下降。

想象一下,如果未来的税收主要来自几个省市,这种地区内的“两极分化”也会损害税收的公平性。

考虑到税收仍然是共享税,中央政府分享60%的收入。这种地区差异也将反映在中央政府的收入份额中。沿海地区对中央政府税收的贡献将大大超过其他税种。

观点

税制改革的力度超出了大多数人的预期,这也引发了一些关于相关改革的猜测。

中国的税制改革必须与两个比例相关:间接税占70%,公司税占90%。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税制改革的第一项是提高直接税比重。随着此次税制改革的实施,如果个人所得税比重明显下降,间接税和公司税比重将明显上升。

这似乎与税制改革的大方向不一致,我们应该如何理解?

事实上,如果我们回顾当时税制改革的内容,便会明白这项税务修订只是很多改革的一部分。

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税制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七个方面: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和征管制度。此次个税改革是当时提出的“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而最近的国税与地税的合并是为了“国税与地税的征管制度”。

这部税法修订后,上述七项改革中的六项已经完成,剩下的一项是财产税。

财产税和个税在调整税收结构方面具有相同的功能。它们既是直接税又是居民税。为了增加直接税和居民税的比例,这是否意味着当个人所得税下降时,应该再征收一项相应的税?

经过慎重考虑,这两种税仍然是相互关联的,而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是在个人所得税中。如果这一内容被允许影响房地产市场,它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新一轮的投资高潮,因此需要另一项改革来“降温”。

正文/范紫英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标题:侠客岛:本轮个税改革 几个重大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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