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212字,读完约11分钟

比特币很容易被用于非法交易、洗钱和恐怖融资。许多政府现在已经开始监管交易所,要求它们实施kyc程序并遵守反洗钱法律。然而,比特币全球交易的性质限制了这些措施的有效性。

作者:回志斌,上海社会科学院互联网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自2009年第一个名为比特币的数字密码货币出现以来,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世界上已经出现了数以千计的代币。截至2018年1月14日,世界上可交易的密码货币有1429种,总市值为7098亿美元。然而,只有1094种交易偶尔发生,只有136种交易的总市值超过1万美元。给公众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它们的价格忽高忽低。2010年4月25日,比特币首次公开交易时,价格仅为每种货币0.03美元,2017年11月17日,价格达到每种货币1.93万美元的创纪录水平。2月初,它的价格跌至6000美元,然后大幅波动。

惠志斌:数字加密货币 风险与监管的迷局

这种过山车式的数字密码货币近年来已经触动了互联网和国际金融市场的敏感神经,那么到底什么是数字密码货币呢?它和我们通常在游戏中使用的游戏货币有什么区别?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它是如何工作的?今后如何监管?

最近,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密码货币受到了投资者的热烈追捧,其价格一直在飙升并剧烈动荡。这一连串神秘的数字挑战了全球投资者的神经,同时也吸引了全球监管机构的关注。如何通过监管规避数字密码货币的高风险,同时又不过度扼杀金融创新的活力,已成为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

数字密码货币面临的主要风险

1.技术损坏

虽然数字密码货币自称是分散的虚拟货币,它是基于一套密码系统和负责任的算法,但它只能建立在长期维护其技术系统的前提下。一旦人为设定的技术规则被破坏和修改,将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事实上,通过互联网生成和流通的数字密码货币很容易受到网络黑客的攻击。2017年,韩国一家比特币交易所yapizon的3831枚比特币被盗。当时,市场价格约为500万美元,用户平均分担所有损失。

惠志斌:数字加密货币 风险与监管的迷局

2.价格操纵

目前,比特币的整体交易规模还不够大。大量比特币资金进入后,一个又一个比特币银行家正在形成,整个比特币市场已经开始受到一定程度的操纵。据彭博社报道,全球约40%的比特币由1000人持有,这使得市场操纵成为可能。另一方面,比特币的信用体系明显比法定补偿货币脆弱得多,其价格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随着非理性投机者涌入市场,比特币的价格可谓“过山车”。2018年1月16日,世界主要加密货币暴跌,比特币暴跌18%,跌至不到1.2万美元,为三年来最大单日跌幅。如此频繁和剧烈的价格波动将不可避免地给持有者带来巨大的价格风险。

惠志斌:数字加密货币 风险与监管的迷局

3.逃避监督

法律往往落后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比特币作为一种分散的特殊货币,没有相应的监管机构和基本的组织管理体系。这一特点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传统货币监管当局的干预,但也失去了监管机构的保护,为犯罪分子和投机者提供了良好的土壤。

4.协助犯罪

数字密码货币交易的匿名性、快速性和便利性使其成为全世界许多不法分子的犯罪空。目前,世界上利用比特币进行的非法犯罪活动主要包括洗钱、贿赂、逃税、贩毒等。2017年蹂躏世界的赎金使用比特币作为赎金。

数字密码货币监管综述

目前,世界各国政府对比特币和其他数字密码货币有不同的态度。许多国家允许数字密码货币交易,但比特币的法律地位、管理、市场准入和税收征管仍在不同程度上得到探索。然而,一些国家对密码货币持谨慎和怀疑态度。例如,中国、玻利维亚等国不承认比特币与货币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并出台了相关行政法规对比特币进行严格监管;韩国、俄罗斯等。正在考虑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对比特币的使用、持有和交易的管理;美国、欧盟等。在法律体系和地区差异上没有统一的观点,但大多数人认为比特币是一种经济财产,在如何监管上存在分歧;德国和日本等国承认比特币的合法性,并将其纳入现有的国家法律体系进行监管,而澳大利亚和瑞士等国态度友好,在鼓励技术和金融创新的前提下对其进行管理。

惠志斌:数字加密货币 风险与监管的迷局

1.中国:它不承认法律地位,并严格限制法律地位

中国对比特币有明确的态度,并有监管措施。政府明确规定,ico是一种未经授权的非法公共融资行为,涉嫌非法销售代币票据、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具有法律补偿和强制等货币属性,不是真实货币,而是特定的虚拟商品,不能也不应该在市场上作为货币使用。然而,作为互联网上的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普通人有自担风险参与的自由。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络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停止代币发行、清理整顿代币平台、组织代币返还的公告》。与此同时,中国也在加强对比特币采矿业的清理。与中国类似,阿联酋央行宣布比特币为非正式货币,称其缺乏足够的监管。2017年1月,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中央银行发布了监管措施,禁止"所有虚拟货币(及其任何交易)"。

惠志斌:数字加密货币 风险与监管的迷局

2.韩国:法律地位尚未确定,监管已得到加强

韩国是主要的秘密货币交易市场之一。根据行业网站cryptocompare的数据,韩国的比特币交易占全球比特币交易的6%至12%。韩国和其他国家正逐步转向监管密码货币交易。2017年12月15日,韩国区块链行业协会(kbia)颁布了针对密码货币交易的自律措施。12月14日,韩国政府也发布了加密货币管理的紧急措施。这些措施规定,每日销售额超过100亿韩元或每日访问量超过100万次的虚拟货币交易所需要获得政府颁发的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认证。韩国政府正准备颁布一项法案,禁止在交易所之外或不符合规定的所有密码货币交易。这六个规格是:客户的资金必须分开存放;交易所必须向用户充分说明投资风险;必须确认用户的真实姓名;建立适当的反洗钱系统;拥有资产保护系统,如分发密钥;向公众披露交易细节以提高透明度。2017年9月29日,在ico在中国被暂停后,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宣布将禁止一切形式的象征性融资。韩国监管当局的声明还涉及“监管和监控虚拟货币交易”的内容。2018年1月,韩国监管当局对六家主要的密码货币交易所进行了突击检查;1月11日,韩国司法部长朴相基(Park Sang-ki)表示,韩国司法部正在起草一项法案,禁止通过交易所进行密码货币交易,司法部和政府工作组合作将关闭韩国的虚拟货币交易所,该交易所是全球最大的比特币和以太网市场之一。

惠志斌:数字加密货币 风险与监管的迷局

3.美国:承认法律地位,但存在监管争议

目前,美国联邦政府没有行使其宪法权力来监督区块链的技术,也没有表明其在这方面的意图。2013年11月,美国政府举行了比特币听证会,确认比特币是一种合法的金融工具。2015年9月,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发表声明,将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作为“商品”进行监管。目前,每个州仍然可以自由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美国对数字密码货币的监管分为不同的方面,由不同的监管机构实施,不同部门和地区对数字密码货币的态度也不完全一致。例如,美国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持否定态度并进行监管的州包括纽约、新罕布什尔、康涅狄格、夏威夷、佐治亚、北卡罗来纳、华盛顿和新墨西哥州,最典型的是纽约州金融服务管理局颁布的名为“bitlicense”的虚拟货币企业综合监管框架。在这个框架下,任何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的企业都需要获得国家许可。在获得许可之前,纽约要求申请者执行严格的合规和监管政策和程序,包括反洗钱/客户调查和网络安全项目。支持区块链技术的州包括亚利桑那州(承认智能合同)、佛蒙特州(区块链可以作为证据)和特拉华州(公司可以使用区块链进行股份登记)。2017年7月,美国州法律统一全国委员会投票通过了一项示范法案,其中规定了授权、报告、安全、机构建设和执法等内容。为各国监管数字现金业务提供了参考。

惠志斌:数字加密货币 风险与监管的迷局

4.德国:承认法律地位并将其纳入金融系统的管理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承认比特币合法的国家。目前,数字密码货币受德国银行法的监管。根据法律,仅使用数字密码货币代替现金或存款进行交易不需要授权;服务提供商或供应商可以以数字密码货币的形式获得服务报酬,而无需银行或金融服务。这条规则也适用于消费者。类似地,虚拟货币采矿者或采矿本身不会触发授权要求,因为“采矿者”不发行虚拟货币;出售虚拟货币,无论是通过采矿还是购买,或者获取虚拟货币,通常都不需要授权。在德国,任何出于商业目的从事银行或金融服务的人都需要德国联邦金融监督局的书面授权。《德国银行法》界定了金融服务的类别,并具体规定金融工具的发行和接受属于金融服务。金融工具包括所谓的“簿记单位”,早在2011年11月,德国联邦金融监督局就将“数字现金”,尤其是比特币,列为德国银行法中的簿记单位,因此数字密码货币属于银行法的监管范围。

惠志斌:数字加密货币 风险与监管的迷局

5.澳大利亚:承认法律地位和税收管理

澳大利亚被称为对比特币最宽容的国家。2014年8月,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发表了一篇关于比特币税收标准的文章,文章将比特币归类为金融资产,否认了比特币作为货币的属性。在税收方面,澳大利亚税务局将比特币的各个方面纳入了原有的税收体系,在不突破原有体系的情况下解决了比特币的税收问题。这份法律文件也意味着澳大利亚已经将比特币纳入其法律框架。这已成为2014年全球比特币领域的一个重要事件,对各国的立法具有示范作用。2017年12月,澳大利亚议会通过了《2017年反洗钱和反资助恐怖主义修正案》,预计将于2018年4月正式实施。它旨在填补可兑换数字现金的监管空空白,简化澳大利亚的反洗钱/反恐融资机制,并在侵权和注册方面扩大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austrac)。

惠志斌:数字加密货币 风险与监管的迷局

结论

2017年底,世界经济论坛在“比特币价格飙升,全球监管迫在眉睫”的文章中指出,比特币很容易被用于非法交易、洗钱和恐怖融资。许多政府已经开始监管交易所,要求它们实施kyc程序并遵守反洗钱法律。然而,比特币全球交易的性质限制了这些措施的有效性。尽管监管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政府更容易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和机器学习技术发现非法交易,但犯罪分子可以继续通过监管措施宽松的国家之间的交流进行交易。

标题:惠志斌:数字加密货币 风险与监管的迷局

地址:http://www.hhhtmd.com/hqzx/15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