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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越来越多的律师出现在参与和讨论CPPCC政治的舞台上。据统计,在公布的第十三届CPPCC全国委员会2158名成员名单中,有17名执业律师。四川律师行业共有27名律师担任省人大代表和省CPPCC委员,比上一届增加8人,增长近1.5倍。北京有14名律师当选为新一届市人大代表,比上一届增加了75%。16名北京律师当选为新CPPCC的成员,比上一届增加了78%。江苏省共有7名律师当选为CPPCC委员,5名当选为省人大代表。

刘武俊:律师群体是有待开发的参政议政资源富矿

律师作为法律职业群体中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重要成员,在依法治国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具有熟悉法律实务、广泛接触当事人和社会的职业优势。越来越多的执业律师担任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这是中国法律文明进步的必然结果,也是律师社会责任感和参政意愿日益强烈的生动体现。

律师参与立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淡化立法中的部门利益色彩,抑制立法中的部门利益保护主义。实践证明,由地位相对超然、利益相对中性的第三方角色律师主持法规起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克服行政部门起草的传统做法中部门利益的垄断倾向,防止行政立法和地方立法中的腐败。从这个意义上说,律师参与立法是立法腐败的有效“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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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立法可以克服“专家立法”的缺陷,有效提高立法质量。“专家立法”是近年来立法的新趋势。法律领域的一些知名专家学者在立法活动中相当活跃,已经成为立法机关的常客。一些立法起草项目也由专家和学者以科学研究项目的形式进行,各种立法专家建议不时出现。参与立法的专家学者提出的立法建议或专家提案,大多能够遵循立法规律,更加严谨和科学。但是,也有少数专家学者纸上谈兵,闭门造车,缺乏研究,从书本出发,脱离国情和实际,过于理想化或迂腐,缺乏立法建议或专家建议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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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集团是一个天然的立法智库,是一个拥有丰富立法经验、知识和资源的丰富宝库,但其在立法领域的整体能量并没有得到充分释放。从总体上看,我国律师参与立法的比例仍然较低。律师参与立法非常有用。事实上,律师参与立法有很多成功的先例。例如,包括NPC代表和黑龙江律师迟玉生在内的34位代表提出的增加“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建议,被写入《刑事诉讼法》第2条;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律师刘玲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立法草案)》被全国人大列为重要议案,交由司法部处理;CPPCC委员、四川律师史洁缇提出了《关于增加危险驾驶罪的建议》,将酒后驾驶首次纳入刑法修正案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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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中律师参与立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一方面,立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和“扩大公民有序立法参与”的政治高度,积极为律师参与立法创造条件,畅通律师参与立法的渠道,实现律师参与立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另一方面,从“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高度,律师自身应增强国家主人翁意识和参政意识,增强律师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其参与公共决策和公共生活的积极性,积极有序地参与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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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将有更多的律师走上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舞台,充分发挥立法和监督的专业优势,彰显中国律师的专业荣耀,真正把优秀律师群体提升为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法律智库和资源宝库。

(作者是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辑兼研究员)

标题:刘武俊:律师群体是有待开发的参政议政资源富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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