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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款名为“zao”的变脸软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该公司接受了相关部门的采访,并停止分享链接。原因在于其精心设置的授权陷阱:用户需要授权zao是“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可转让的。”授权和可再许可的权利”;Zao可以“全部或部分修改用户内容”;用户的声音可以改变;对用户内容拥有“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人享有的所有著作权财产权和邻接权”。

毕舸:社会共治 防止用户协议异化成为霸王条款

一旦用户由于缺乏意识而同意了这些条款,zao就拥有几乎无限的权利来使用用户的各种信息,包括他的面部特征、声音和各种证书信息。一旦被转移或泄露,用户将完全“暴露”给别有用心的人,这将给公共安全带来许多不可预测的风险。然而,用户很难有效地捍卫他们的权利,因为他们已经签署了这样的不平等条款。

2019年第一季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发现,猎豹浏览器(Cheetah Browser)和荣360等18款应用存在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个人信息的问题。此外,还存在误导用户同意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问题。

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在互联网产品便利化的同时,产品用户协议已经成为监管当局和消费者容易忽视的一个弱点。一方面,协议文本变得越来越复杂和冗长,难以理解;另一方面,消费者在用户协议面前很软弱,例如,如果他们不同意,许多应用程序就不能使用。

因此,国家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最近发布了《互联网应用收集个人信息基本标准》草案,这意味着互联网应用拥有收集个人信息的“国家标准”。本规范规定了应用程序在收集个人信息时应满足的管理和技术要求。它还列出了21种常见类型的应用程序可以收集的最低信息和使用要求,如地图导航、网络取车、即时消息等。当用户拒绝提供除最低信息之外的个人信息时,app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此类服务。该准则还要求应用程序在共享和传输个人信息之前,应获得用户的明确同意。

毕舸:社会共治 防止用户协议异化成为霸王条款

然而,必须指出,光靠自己做事情是不够的。立法的完善将有助于减少以往在线信息和用户隐私管理中的盲点,防止一些企业通过钻制度漏洞滥用用户信息。在执法层面,要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对这类现象的常态化监管,一旦发生这类案件,相关部门可以立即介入,依法处理,形成对违法者追究的监管体系。

同时,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应逐步提高处罚的“下限”。今年7月,英国政府对泄露用户信息的万豪酒店处以900万英镑(约合8.5亿元人民币)的巨额罚款。相比之下,我国对信息披露的处罚较轻,难以形成足够的威慑效果。如果企业不必承担过高的违法成本,就会受到利益的诱导而违法,用户信息隐私的防线随时会被打破。

为避免用户协议成为霸王条款,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需要在细化立法、出台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的基础上,推动法律监督和社会治理的共同努力。与此同时,应推动公众对霸王条款等侵犯其隐私权的集体诉讼,使违法企业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承担更多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依法管理网络,企业应该尊重法律,不要把滥用用户信息当作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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