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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初召开的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下半年工作视频会议,总结了上半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取得的积极成果。其中有一句话颇具创新性,值得关注:采用收购承办方式,率先果断接管,依法专业高效处置承包银行的严重信用风险,把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道德风险的程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坚决打破刚性赎回,强化市场纪律。

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道德风险的“度”该如何把握

在我看来,这篇文章的重点是把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道德风险放在一起,并强调需要把握两者的程度。系统性金融风险和道德风险指的是什么,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如何把握其程度?了解这些问题对于做好当前的财务工作非常重要。

第一个问题是澄清概念。在过去的两年里,金融风险,尤其是系统性金融风险,已经被高层官员和业界谈论了很多。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是三大战役的第一仗,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是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关键。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任务。系统性金融风险虽然没有统一的定义,但它一般是指引发市场严重连锁反应,威胁整个金融体系和宏观经济,使经济和就业受到重大影响,甚至可能引发金融危机的严重风险。

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道德风险的“度”该如何把握

相对而言,人们对道德风险的概念有些陌生。在经济学中,道德风险意味着当一个组织或个人预见到其风险和债务最终会得到第三方,尤其是政府的无限支持时,它将变得鲁莽。机构道德风险的一个典型例子是国际金融危机期间金融机构“太大而不能倒”的现象。如果政府出于任何原因对企业失败提供援助,机构有什么动机来预防和控制风险?道德风险的个人例子是一些金融产品的“刚性赎回”现象——如果无论市场如何波动,无论收入风险如何匹配,都必须在到期时全额支付,那么如何实现“买方自己支付”和“风险自己承担”?这种道德风险显然会扭曲市场机制。

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道德风险的“度”该如何把握

第二,系统性金融风险和道德风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它们是并列、互补还是对立统一?笔者认为,这两种风险不是同一类型的,强调把握它们的“度”,恰恰说明这两种风险需要平衡,甚至是相互矛盾的。

如果只考虑系统性金融风险而不考虑道德风险,那么防范和控制风险的措施将难以为继,最终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积累。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意识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一些违约案例被迫为防范和控制系统性风险的明显“稳定性”而“刚性支付”,或者政府将为它们买单,这将扭曲投资者的心理,让非理性投资变得更加疯狂。当投资者抱着“只赚不赔”的预期,愿意投资金融市场,并在亏损时“捣乱”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时,无疑会埋下更大的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

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道德风险的“度”该如何把握

如果我们只考虑道德风险,以“自担风险”为由对一些金融风险采取放任态度,可能会使小风险累积成大风险,甚至最终突破没有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对经济和社会造成难以承受的冲击。从我国应对亚洲金融风暴和国际金融危机的经验来看,面对大规模的市场风险,政府有必要给予帮助。

这就引出了第三个问题,如何把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道德风险的程度?事实上,在防范这两种不同类型的风险时存在一些困境,而掌握它们的程度需要高超的艺术和专业标准。央行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最大限度地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坚决打破严格的赎回和严格的市场纪律”,正是对这一“度”适当限度的准确诠释——如果问题金融机构因经营失败而倒闭,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损失将得不到遏制,这将导致市场恐慌蔓延,甚至引发挤兑等严重问题;但是,如果我们充分强调政府无所不包,就会影响市场预期,破坏市场纪律,在金融市场上形成一个“做得好,做得差”的“大锅饭”现象,这无疑是对市场机制的破坏。因此,采取收购的方式,依法、专业、高效地接管和处理相关银行严重的信用风险,是“把握系统性金融风险和道德风险防范程度”的正确操作。

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道德风险的“度”该如何把握

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特殊的意义。强调对这两种风险的防范程度也具有重要意义。一段时间以来,由p2p热潮和非法集资引发的投资者维权集会成为困扰许多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棘手问题。要妥善处理这些问题,我们既不能忽视风险,也不能为了维护稳定而“花钱买和平”。关键是要把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道德风险的程度。这类案件涉及金额大、人数多、面广,构成了重大金融风险隐患。应当通过综合司法和行政手段妥善处理和解决这一问题。然而,面对这种利益相关者式的财权保护,不能形成“大麻烦、小麻烦”的潜规则,也不能形成政府赔偿损失的预期。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把握两种风险的防范程度,才能实现真正的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

标题: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道德风险的“度”该如何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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