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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开放的步伐仍在加快。

一个月来,中央政府和监管部门多次明确对外开放的态度: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新11条”,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提前放开多种类型的金融机构。外资股比例有限,市场门槛降低,营业执照发放增多;7月30日政治局会议郑重提出要加大开放力度,加快实施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8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19年下半年工作视频会议,会议将“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继续放宽市场准入、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拓展”列为重点任务。

金融开放需与改革协同并进

从强调“加大执行力度”的决策层会议精神到具体政策条款的落地,一系列政策和会议方向是确定的。在“宜早不宜迟,宜早不宜迟”的原则下,外资机构从许多政策中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回报。除了宏观政策的方向外,各地也在释放积极的信号。7月26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霍表示,北京市常住户口稀缺,在发展势头减弱的情况下,将给予外资金融机构宝贵的常住户口资源支持。

金融开放需与改革协同并进

对外开放对中国经济和金融发展的重要性以及中国发展红利的全球分享无需重复。值得注意的是,开放是促进共同发展和互利共赢的必要条件。如何开放付诸行动,如何将开放转化为发展红利?

笔者认为,只有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开放,才能避免一方的跛足及其对大局的拖延效应。

首先,公平透明的市场机制是释放开放活力的基础。

细节不清和执行不力是许多政策“肠梗阻”的主要原因。在自上而下政策推广的初始阶段,出现上述问题有一些客观原因。一方面,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情况不尽相同。如果宏观框架太细,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许多障碍,而且每个地方的操作空空间太小;另一方面,在对外开放的初始阶段,新形势下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这往往是事先无法预料的。在这种情况下,重视原则、底线和框架是宏观政策的主要方向,各地的实施细则要在原则的指导下,结合实际情况,有条不紊地推进。

金融开放需与改革协同并进

在这一过程中,区域差异可能会进一步凸显。一些基础条件相对较高、各方面准备相对成熟的地区或机构可以率先进行创新尝试,而其他地区则因缺乏足够的实施标准而畏首畏尾,这放大了以往的差异。

这就要求各级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市场参与者等各方加强研究,积极总结以往经验教训,加强来自机构和投资者的市场沟通和引导,尽快形成一套相对规范、可执行、可解释的规则体系。在金融开放领域,这种开放性、透明性和可执行性不仅包括硬件设备的标准化对接,还包括系统建设和实施的明确可行性。

其次,一个健康的实体是一个承受潜在开放影响的缓冲。

在宏观调控目标上,稳增长和促改革相辅相成,这是由客观要求决定的:没有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改革开放的基础可能就不牢固。众所周知,新的变化可能带来新的机遇,这是不可避免的,并会产生新的影响。健康的实体是承受潜在影响的缓冲。

正如不健康的身体通常免疫力低下,难以承受外部刺激一样,经济和金融体系也是如此。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当实体经济的发展受到阻碍时,与之密切相关的金融业很容易隐藏“雷区”。如果不小心,所有的部分很难一起工作互相帮助。相反,我们很容易看不见对方,甚至引发连锁反应。

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争取变革的重要阶段,政策制定者的“加紧实施”反映了政策的紧迫性。前几年的快速发展让我们有了求变和适应变化的信心,“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国际形势促使我们抓住开放的窗口,加快标杆的国际发展。

第三,配套改革是对外开放有效的必要保证。

改革开放有两个方面。决策层和监管层一直重视以开放促改革的意义。正如中国央行行长易纲在《50个人的20年》一书中所写的那样,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证明,领域越开放,竞争力越强;越不开放的领域,越容易落后和积累风险。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将为中国金融业注入新的活力,有助于提高中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实现更高、更深、更健康的发展。

金融开放需与改革协同并进

相反,没有配套改革的支持,对外开放的效果可能会大大降低。长期以来,外资机构已经习以为常,部分原因是客观的市场环境、不同的监管法律法规,部分原因是机构在重重约束下畏首畏尾,或者在不合理的竞争环境中难以实现有效竞争。因此,金融开放要取得实效,必须伴随着诸多改革,如协调监管体制、完善金融基础设施、跟进法律法规、优化风险应对机制、推进投资者教育等。

金融开放需与改革协同并进

总之,作为未来的一项重要工作,金融开放备受期待。为了让引进的“先进理念”发挥更大的作用,让国内金融机构更具竞争力,让中国金融业真正强大起来,更好地支撑实体经济,除了“政策开放”这一步,还需要公平透明的市场机制、健康稳定的实体经济和稳健有序的改革。

标题:金融开放需与改革协同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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