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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严庆民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启动仪式上发表讲话,强调要努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交易所和中介机构的责任,切实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上市公司的中介机构包括上市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作为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审计师,作为一级市场上市公司融资的监管者、审核者和“守门人”,他们有责任为市场和投资者提供真实的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和数据。

如果“守门人”只拿钱不尽责,甚至在获得利益“关照”后积极帮助欺诈,将给市场和投资者带来无法估量的重大损失,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的声誉和信誉,严重削弱其应有的融资功能。

然而,近年来,“把关人越位”现象为何屡禁不止?许多业内人士指出,低违法成本和无痛处罚是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承担风险的关键。据公开数据显示,从1997年到2018年3月15日,在597起相关违法案件中,只有27起被罚款超过60万元。

根据现行《证券法》,即使被查处,涉案公司的罚款也只有60万元,直接负责人不超过30万元,而涉嫌“越位”甚至参与欺诈的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及相关个人往往受到较轻的处罚。与通过包装和列出劣质资产可以获得的数亿利润相比,这种惩罚的威慑力量很难遏制非法犯罪。

2018年,监管部门出台了《上市公司重大违规行为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试图增加上市公司的欺诈成本,但对上市公司及相关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仍低于市场预期。

必须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一方面,非法上市公司的欺诈上市一旦被发现,将被迫退出市场,并处以巨额罚款,使他们"知道痛苦";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脱手”上市公司中介人的处罚力度,不仅要加大罚款力度,还要将此类行为与其职业资格挂钩,并在一定期限或无限期内禁止相关责任人进入市场。情节严重的,应提升到处罚范围,从根本上切断非法上市公司和“出格守门人”,即通过欺诈向投资者出售劣质资产的“黑色产业链”,也给中国证券融资市场带来正义和秩序。

标题:陶短房: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 担当公众利益看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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