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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登记制度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当时,他们还就监管当局的主观判断是核心还是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是核心进行了为期两年的辩论。最后,我们确信,只有信息披露是所有业务的核心。纳斯达克在1971年成立时,特别重视对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制。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技板块,试点注册制度改革。科技局是载体,注册制度是基础。稳步推进登记制度试点,推进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础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这一改革成功的基本标志在于市场化、法治化和专业化的实施,而信息披露是最好的起点。

首先是实行市场化。与其他a股行业不同,科技类上市公司往往处于技术创新的前沿,这可能反映出在业务模式、利润驱动和发展前景方面,回报和风险的不对称性更大。

在重大申报前期,发行人应结合科技局的整体定位,对公司核心技术、行业状况和风险因素进行有针对性的全面披露;保荐机构在向本所提交材料前,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应尽职尽责地核实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对关键信息做出充分、一致、易懂的评论;创业板上市审核中心和上市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不再基于监管的主观判断,而是通过交易所询价、发行人和保荐人答辩、交易所再询价,借助信息披露的“炼金术”,让市场利益相关者对投资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合理判断。

证券时报:稳妥推进科创板注册制 磨砺好信息披露“炼金术”

中介机构可以完全负责,交易所可以通过公共渠道披露所有相关的审计标准、审计过程、审计结果,甚至审计中产生的经验。只有当大部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时,市场才能对投资价值做出明确的检验。

第二,实行法治。在科技板块企业的注册审核和发行定价过程中,“市场先生”的作用得到了极大的提升。然而,市场本身也有缺陷。一旦发行人或中介机构披露了虚假和误导性的信息,他们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绝不手软。

美国的登记制度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当时,他们还就监管当局的主观判断是核心还是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是核心进行了为期两年的辩论。最后,我们确信,只有信息披露是所有业务的核心。纳斯达克在1971年成立时,特别重视对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制。

中国的科技板块市场建设也是如此。发行人的诚信是基础,但它必须受到强有力的法律政策的制约,而法治应该成为“紧箍咒”。要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的成本,严厉打击虚假上市和虚假上市。法律基础坚实,能够产生威慑,从而改善资本市场的信用基础。

第三,它取决于专业化。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在这一领域有很强的专业性要求,特别是对于需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板企业而言,这意味着交易所科技板审计部门、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能力。依靠专业的信息披露和跟踪反馈,保证投资依据的准确性。

由于科技板块企业所处行业的特殊性,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公布了上市委员会和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的相关专家名单。这种制度安排正是为了提高股票发行和上市的效率和透明度,保证新的登记制度改革的规范、公平和高效运行。

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的专业性要求与科技板块的设立以及试点注册制度整体制度框架的市场化和法制化是辩证相关的。只有三者协调并行,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和基础,股票发行登记制度改革才有望成功,并在未来移植到我国整个资本市场。

标题:证券时报:稳妥推进科创板注册制 磨砺好信息披露“炼金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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