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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和《刑法》的第一次握手聚焦于严惩违规行为和实施投资者保护。他们的共同目标是通过保护投资者来推动上市公司锚定发展方向,并为激发a股市场的活力献计献策。更重要的是,这只是他们的第一次握手!

经过近一个半月的工作,新证券法迎来了与刑法的第一次握手。对于两条法律之间的握手,这是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投资者保护。

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披露重要信息的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 st Yida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兼秘书长,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当时的财务经理被判处刑事拘留和罚款。

笔者注意到,上述司法判例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第一个惩治非法信息披露的案例,体现了新《证券法》和《刑法》对投资者保护的反复升级,也呼应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的目标。

首先,新证券法与刑法“结合执行”,进一步完善法治供给,真正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措施的高效衔接。

如果制作一张a股市场处罚统计表,横轴为不同种类的违法行为,纵轴为相应的处罚,我们可以直观地发现纵轴上有明显的空白色区域。这是因为在新《证券法》实施之前,a股市场的最高刑与刑法的最低刑在法治供给上存在差距。如今,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例如,欺诈发行最高可被罚款2000万元,操纵市场和违反信息披露最高可被罚款1000万元。这些注重细节的“场景描述”不仅有力地遏制了违法行为,而且更好地与刑法无缝衔接。

证券日报头版评论:新证券法与刑法第一次握手 透过投资者保护激发市场活力

其次,从a股市场的生态来看,“紧密结合执行”的惩罚措施并不是治理的终点,其核心目标是提升上市公司的质量,从而实现高质量的投资者保护。

无论是行政处罚还是刑罚,都是一种行政或司法救济手段,而不是法律和监督所追求的最终结果。法治供给的核心在于预防和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促进上市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新《证券法》与《刑法》的“握手”对上市公司具有明确的引导和提醒功能——包括“君子有所为”和“有所为”。

正如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所说,上市公司是中国企业的优秀代表,是中国经济的支柱力量,是中国经济的“成分指数”。笔者认为,上市公司真正遵循法治供给的导向,把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贯穿于每一个行动中,让惩戒措施保持白纸黑字,这是法治和监管的要求,也是投资者保护的最高境界。

第三,a股投资者不仅是市场参与者,也是增强市场活力的关键因素。从长远来看,保护投资者的意义在于激发a股市场的活力。

在a股市场生态中,上市公司在融资方提供资产,而投资者则关系到投资方的活力。表面上看,吸引新投资者在a股市场交易是一种获利效应,但实际上,这种吸引力应该来自于市场规则完善所带来的投资者信心。

事实上,a股市场并不缺乏资金。今年单日交易额超过1万亿元,开户数达到1.6亿,资产管理领域的投资数据达到1万亿元左右。然而,投资者需要财富获得感和安全感来刺激投资活力。就此而言,新《证券法》和《刑法》的结合提供了最可靠的承诺,解决了投资者的担忧。

笔者认为,新《证券法》与《刑法》的第一次握手在于严惩违规行为,实施投资者保护,而共同的目标在于通过投资者保护促进上市公司牢牢把握发展方向,为激发a股市场活力献礼。更重要的是,这只是他们的第一次握手!

标题:证券日报头版评论:新证券法与刑法第一次握手 透过投资者保护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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