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87字,读完约3分钟

7月5日中午12点左右,一辆北京554路公交车驶至丰台区小屯东出口附近的公交站时,一名46岁的男性乘客因投币操作与司机发生争执,并抓住方向盘,严重影响了行车安全。此人因涉嫌以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而被刑事拘留。

这一抓就是方向盘,这显然是一辆充满了人的生命的车!这种邪恶的行为严重威胁着公共安全,因此社会必须坚决予以打击和抛弃,法律必须用亮剑予以严惩。

一个痛苦的教训离尹建不远了。2018年10月28日,重庆一辆22路公交车在万州长江二桥坠入河中,车上15名乘客无一生还。车内监控显示,这起悲剧是由乘客和司机之间的激烈争执造成的。巧合的是,近年来,类似的危险在福建省莆田市、云南省马龙市和湘宁港澳高速公路上也有发生,令人不寒而栗。

有些小得失,冲动极端是魔鬼。公共汽车上司机和乘客之间的冲突通常不是由太多原因引起的。只不过是去一趟车站,几块钱的票子和几口而已。它就不会上演“全面的武术”。然而,由于乘客和司机都是非理性和冷静的,火药的气味不断升级,争吵,打架和打架走到一起,导致局势失控。乘客抢夺方向盘,这可能是被迫停止或变相攻击。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无视自身和整辆车的安全,人为制造危险局面,人为制造事故,都是“人为灾难”。

抢的哪是方向盘,分明是一车人命!

个人的极端行为使整辆车处于极度危险之中,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无论从社会道德还是司法公正的角度来看,相关人员都必须接受严厉的制裁。

去年5月,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女乘客打公交车司机”一案。法院以“以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为由判处被告四年监禁。本案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被告人被判刑是因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换句话说,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可以构成犯罪。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掌掴公交车司机被判处四年监禁,没有任何不公正。审判是对个人的惩罚,也是对迟到者的警告。

抢的哪是方向盘,分明是一车人命!

有些人还在“重犯同样的错误”,这不仅表明惩罚的示范作用应该进一步加强,也表明有些人骨子里缺乏对法治、公共道德品质和遵守私人道德的信念。内在品格的修养和开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根本的解决办法。个人修养与社会文明密切相关,内在美德与外在规范相辅相成。只有坚持正义,树立红线,培养美德,提高文化素养,才能减少“冲动是魔鬼”,才能真正挽回一些人才,减少类似的危险和悲剧,保证社会和谐。

抢的哪是方向盘,分明是一车人命!

小江的话:大家好,我是小江。国家大事,家庭大事,世界上发生的事情,每天都有新的事情。你评判,我评判,每个人评判,让百花齐放。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和正义,就有不同的观点和角度。

标题:抢的哪是方向盘,分明是一车人命!

地址:http://www.hhhtmd.com/hqzx/60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