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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创造利润,振兴旧社区的资源;企业利润低,保证长期参与经营收入的可持续性;居民受益,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今年,城市旧住宅区改造进入加速阶段,全国计划改造3.9万个旧住宅区,涉及居民近700万人,是2019年的近两倍。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旧城区改造的指导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在2000年底前基本完成需要改造的旧城区改造任务。从试点经验来看,完成这一艰巨任务的关键在于“建立政府、居民和社会力量的合理共享机制”,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旧住宅区改造。

人民日报:汇聚各方力量推动老旧小区改造

目前,中国的城市化率基本上以每年1%的速度增长,同时,中国也进入了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交织的阶段。旧住宅区改造属于城市有机更新范畴,资金投入大,改造周期长。因此,除了政府投资外,还需要通过政府引导引入社会力量,通过投资运营一体化模式,以市场为导向,通过集约培育促进企业实现长期效益。只有有效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改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才能不断推进旧住宅区改造,加快改造速度,提高改造质量。

人民日报:汇聚各方力量推动老旧小区改造

旧住宅区改造不是拆除和重建,短期内难以实现投资的直接效益。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方式,要求社会企业在改造此类老社区生计项目时,通过“依靠低利润服务和持续再经营”来实现长期经营和可持续效益。这将有助于建立一个改造旧社区的长期机制:政府将盈利并振兴旧社区的资源;企业利润低,保证长期参与经营收入的可持续性;居民受益,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人民日报:汇聚各方力量推动老旧小区改造

要建立转化资金共享机制,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转化中的重要作用。在一些城市,合格的企业可以被视为旧住宅区改造的主要投资者,但在实践中,社会力量参与改造仍将面临一些障碍。社会力量难以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导致权利和责任不清,后续运作缺乏保障。对此,要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旧城区改造的指导意见》,支持和规范各类企业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参与改造。

人民日报:汇聚各方力量推动老旧小区改造

构建转化资金共享机制的关键在于平衡社会力量的投资回报。为此,《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旧住宅小区改造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政府采购、新设施有偿使用和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各类需要改造的设施的设计、改造和运营。在这方面,有必要推动商业模式从“一次性高利润”向“长期可持续低利润”的转变和发展。与此同时,有必要建立一个更稳定的投资回报平衡框架,通过法律程序和协议赋予社会力量有效运作旧社区相关资源的权力,并从政策和法律方面确保运营收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人民日报:汇聚各方力量推动老旧小区改造

随着城市的不断建设和发展,旧居住区改造是一项长期的可持续发展工程。从“推进城市更新”的角度出发,应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改造,推进综合整治、改造更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等。,并将旧住宅区的改造与城市更新联系起来。

(作者: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

标题:人民日报:汇聚各方力量推动老旧小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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