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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起,浙江省青田县将每月15日定为党员固定活动日。通过县、村两级党建责任清单,把负责抓活动日的主体提到了乡镇(街道),要求所有农村党组织根据村的实际情况和重要节日确定活动时间和内容,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全县推进”。(张立宪一聪)


(编辑:刘琼)

标题:浙江青田:农村党员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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