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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肥乡县检察院近日对全县两大建设项目(国电邯郸董娇热电有限公司和肥乡县教育体育局第五中学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为确保专项预防工作的有效性,我院与邯郸董娇热电厂、教育体育局共同制定了重大建设项目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实施方案,并在两个项目实施单位成立了专项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邯郸董娇热电厂、教育体育局、检察院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专项预防工作的实施。

专项预防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廉政法制教育,对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进行岗位责任、职业道德、党纪国法教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规范建设的意识。第二,加强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坚持把资金管理、物资管理、人事管理和外包、外联、外包、出口和外包人员等关键部门和关键岗位的“三管六外”人员作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加强监督管理。三是开展“双签双优”活动。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开展“双签工程合同、廉政协议”、“优秀工程质量、优秀干部”活动,实施“阳光下工作”,积极接受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及时纠正和处理出现的问题。第四,加强监督检查。围绕项目建设、预决算、资金拨付和使用、质量检查和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第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预防制度和措施不落实或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误,导致重大职务犯罪或重复职务犯罪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第六,预防为主,惩防结合。专项预防工作以教育为先,坚持预防为主、惩防结合的工作原则,严厉惩处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手软。(孙永红·黄海琴)

肥乡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建设项目职务犯罪专项预防


编者:王瑞静

标题:肥乡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建设项目职务犯罪专项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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