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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国家全部权和集体全部权、个人全部权

第四十五条国有财产的范围、国家的一切性质和国家的一切权利行使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一切财产,属于国家的一切——全体人民的一切。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行使一切权利。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矿藏、水流和海域国家的一切权利

矿产资源水流海域属于国家的一切。

第四十七条国家的全部土地范围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的一切。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外的土地,属于国家的一切。

第四十八条属于国家所有自然资源

森林、山岳、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整个国家,但属于法律规定的整个集团除外。

第四十九条野生动植物资源国家的一切权利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第五十条无线频谱资源的国家整体权利

无线频谱资源属于国家的一切。

第五十一条属于国家所有文物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所有文物,属于国家的一切。

第五十二条属于国家所有的资产和基础设施

国防资产属于国家的一切。 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是法律规定的国家的所有东西,属于国家的所有。

第五十三条国家机关的物权

国家机关对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有权占有、采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

第五十四条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的物权

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有权按照占有、录用以及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利益、处分。

第五十五条国有出资的公司出资人制度

国家出资的公司,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的职责,享受出资人的权益。

第五十六条国有财产的保护

国家的一切财产都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掠夺、私分、阻止、破坏。

第五十七条国有财产管理法责任

国有财产管理、履行监督责任的机构及其职工必须依法加强国有财产管理、监督,促进国有财产价值增值,防止国有财产损失。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公司在个别化、合并、关联交易等过程中,以低价转让、共谋私分、擅自保证或者其他方式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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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集体财产范围

集体的所有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的集体所有土地和森林、山区、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三)集体所有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集体所有其他不动产和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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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条农民集体所有权及重大几个事项的集体决定

农民集团的所有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团的所有成员集团。 以下几个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经过本集团成员的决定: (一)将土地承包方案和土地建设成本集团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地的调整(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采用、分配方法(四)集体出资的公司全权变更等几个事项(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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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条农民集体整体权利的行使

对集体的所有土地和森林、山岳、草原、荒地、滩涂等,按照以下规定行使一切权利: (一)属于村民集体的全部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代表集体行使一切权利。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集团代表集体行使一切权利。 (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一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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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条城镇集体财产权

城镇集体的一切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本集体占有、录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六十二条公布集体财产状况

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集团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村规民约向本集体成员公布集体财产的情况。

第六十三条集体产权保护

集体的所有财产都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掠夺、私人、破坏。 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犯集体成员的合法权益的,被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六十四条私有财产范围

个人对其合法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一切权利。

第六十五条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个人的合法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受法律保护。 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保护个人继承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六十六条私有财产保护

个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掠夺和破坏。

第六十七条公司出资人的权利

国家、集体和个人可以依法出资设立有限责任企业、股份有限企业或者其他公司。 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不动产或动产都投向公司的,出资人按照约定或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定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履行义务。

第六十八条法人财产权

公司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有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占有、录用、收益和处分。 公司法人以外的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的权利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规定。

第六十九条保护社会团体的财产

社会团体依法保护所有不动产和动产。

原标题:《【全民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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