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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存款,两分钟后存款. "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快,利率低. "

不要认为这是应急处理的好方法。

后面有一条满满的街道

年10月22日上午

上杭法院公开宣判

“套利”参与恶势力犯罪集团事件

所有案件被告人都承认有罪不罚

被告人颜某新、王某伟、颜某强、项某胜、王某、蔡某豪、裴某凤、李某伟、馀某力、项某威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犯有牺牲罪,主要分子颜某新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5个月和罚款20万元,重要成员王某伟。

被告闫某杰、虢某薇犯了资助新闻网络犯罪活动的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7个月,被罚款2万5千元,1万5千元。

另外,没收退出的违法所得93.6万元,继续追缴剩余违法所得538.7万余元。

由法院审理查明。

▲图为审判现场

年11月,被告人颜某新提出,与被告人王某伟、颜某强、项某胜等共同出资成立了“福州狂战狼网络科技有限企业”,为从事非法的微型网络放贷活动,通过被告人闫某杰从罗某处“开心贷”

▲图为庭前会议

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颜某新、王某伟、颜某强、项某胜、王某、蔡某豪、裴某凤等被告人长期在一起,通过“开心贷”app平台进行违法网络借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以被告人颜某新为主要分子,被告人脸

▲图为议院成员

“套路”的过程

从年11月到年10月,该犯罪集团通过“开心贷”app平台向全国各地11000人发放2万人贷款后,通过电话、微信、邮件进行威胁、胁迫、谩骂、骚扰等“软暴力”方法对贷款人不利

该犯罪集团采用的“开放式信用”app贷款平台是被告人闫某杰、虢某薇等人在互联网贷款超级平台上宣传推广,借款人尽快花钱,贷款金额小。

借款人在“开心贷”app平台注册申请借款的过程中,必须填写个人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事务所、公民身份证号码等复印件,以无法进入下一步的方式进入借款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哦。

在通过颜某强被告、李某伟被告等获得的借款人新闻真实性审查原稿后,该犯罪集团和借款人在app平台上以默认的勾号同意的方法与实际借款金额签订了比42.85%高的电子借款合同( 7天为1周期,斩首30% ) 贷款期限届满前的十二日,“开心贷款”平台的员工进行督促。 贷款到期日,被告人余某力、裴某凤等以电话、邮件等形式警告借款人借款到期,要求借款人在当天下班前还款,否则上征信或交给催收企业进行催收等方法受到威胁,迫使借款人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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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还必须按借款周期缴纳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30%的“展示费”或“续展费”,直至偿还借款本金,进一步提高借款人的债务,提高偿还压力。 借款到期未偿还本金,未支付“展览费”或“续费”的情况下,被告人王某伟、王某、蔡某豪等通过前期取得的联系方式、通话记录、紧急联系方式等个人新闻,给借款人及其近亲、同事、朋友打电话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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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杨某霞、李某斌等许多受害者及其亲友受到这个犯罪集团的威胁、威胁、谩骂、骚扰等“软暴力”的督促,带来严重的心理压力和心理恐惧,严重破坏、扰乱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比较差的社会

▲图为审判现场

从年11月到年10月,被告人颜某新为首的犯罪集团利用“开心贷”app在易宝支付第三者信息平台上非法贷款累计2794,0160元,回收累计3426,3639.46元,其中非法利润632,332 被告人脸某新,项某胜各120万元,被告人脸某强各31.5万元,被告人王某伟各20万元,被告人李某伟各1万元和回收出资15万元,被告人王某、蔡某豪各3万元,被告人裴某凤1.6万元,被告人余某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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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被告人在看守所远程录像参加审判

事件后,被告人项某胜向上杭县公安局退出违法所得80万元,被告人李某伟退出6万元,被告人裴某凤退出违法所得1.6万元,被告人馀某力退出违法所得1万元,被告人闫某杰退出违法所得3万元。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蔡某豪、项某威分别退出违法所得1.5万元、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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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审判中

▲图为判决现场

颜某新、王某伟、颜某强、项某胜等被告人王某、蔡某豪、裴某凤、李某伟、馀某力、项某威等,在未取得小额金融放贷资格的情况下,进行非法的网络放贷活动,为了索取债务,对全国各地的许多贷款人和亲友

被告人颜某新、王某伟、颜某强、项某胜等构成比较固定的犯罪组织,成员分工确定,互相合作,以利息低、门槛低、无保证、无抵押、贷款早等虚假推广向受害者app 然后,利用非法获得的个人新闻以威胁、威胁、谩骂、骚扰等“软暴力”的方法进行催促,是符合“socket credit”特征,从事“socket credit”犯罪活动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颜某新被告是恶势力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王某伟、颜某强、项某胜等是重要成员,被告人王某、蔡某豪、裴某凤、李某伟、余某力、项某威等是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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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某杰被告、虢某薇被告知道别人利用新闻网络实施犯罪,但依然帮助颜智新被告等推荐“开心贷”app,介绍到贷超平台进行广告宣传、推广等,情节严重,

被告人裴某凤可以在犯罪后自动投票,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自首,亲自认罪认罪处罚,依法从轻解决。 被告人颜某新、王某伟、颜某强、项某胜、王某、蔡某豪、李某伟、馀某力、项某威、闫某杰、蚋某薇在事件后忠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亲自认罪受罚,可以依法从轻到广地解决。 被告人裴某凤、余某力、项某威、闫某杰退出一切违法所得,被告人项某胜、李某伟、蔡某豪退出部分违法所得,被告人颜某新、闫某杰、虢某薇的家属代为缴纳部分或全部罚款,均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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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

供述:刑事审判

罗小丽

审查:黄斌

监制:王容芳

微信号: lyshfy

原标题:《【扫黑】上杭法院宣判了参与“借道”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最初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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