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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这是国家养老金制度给予公民的一项公共福利。显而易见,老人死后,养老金将自动停止支付。然而,今年上半年,安徽省通过将公安部门的人口注销信息与省级企业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信息进行比较,发现了约9800名疑似养老金领取者。

养老金被冒领是一种普遍现象。在一些地方发明的“当地方法”,比如让老年人拍当天的报纸,对老年人有很大的伤害。尽管许多地方积极防范养老金被冒用,但民政部披露,从2012年到2016年,全国共发现7.6亿元社会保险待遇被冒用。仅安徽一地就发现,近万名去世的老人被虚报养老金。

虽然大部分欺诈性的养老金在被发现后可以收回,但仍有少数无法收回。例如,在中国有7.6亿元被冒领,7.1亿元被追回。安徽有6800多万人被冒领,6200万资金被追回。这部分无法收回的养老金是养老基金的损失和被保险人的损失。在养老金支付压力增大的情况下,有必要防范被冒领。

如何预防它?目前,更有效的方式是依法追究责任和共享数据。在这方面,《社会保险法》和《刑法》对社会保障欺诈都有相应的规定。据说各地都有因隐瞒家庭成员死亡的事实而虚报养老金的案件被追究法律责任。然而,问责的案例仍然没有对其他冒名顶替者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这值得我们反思。

如果严格依法追究所有冒名顶替者的责任,小的被罚款,大的被追究刑事责任,显然教育效果会更好。然而,在许多地方,执法是温和的。例如,只有那些拒绝归还冒领养老金的人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被追究责任的人数将非常少,这不会产生应有的冲击。今后,有必要依法规范问责。

除了法律手段之外,它还是预防的技术手段。笔者注意到,一些地方早在2013年就开始使用数据共享来防止养老金欺诈,如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东省民政局当年就实现了数据共享。然而,安徽今年才开始与公安系统共享数据。在一些地方,在防止养老金欺诈方面,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尚未实现。

显然,数据共享越早实现,养老金被接管的可能性就越小;在共享数据的一天之后,损失将会越大——更多的养老金将会被错误地申领,而恢复和问责的行政和司法成本将会越高。因此,笔者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数据共享,防止养老金欺诈,规范参与部门和共享方式。

哪些部门应该共享数据,哪些数据应该共享,这是首先需要明确和标准化的问题。如果只有人民社会和民政网络化,或者只有人民社会和公共安全网络化,就不可能准确掌握已故老人的信息。只有建立一个统一的平台,真正把人民社会、民政、老龄、公安、卫生等相关机构“联系”起来,才能防止“漏网之鱼”。

这是因为民政部门已经掌握了丧葬信息;老龄部负责办理老年卡,掌握老年人的一般信息;公安部门掌握人口注销信息;医疗机构有关于老年人健康和医疗的信息。过去,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存在信息障碍。在未来,只有实现数据共享,我们才能不再防止养老金被人与人之间和人与物之间的虚假申报。

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这样一个数据共享系统需要更高的决策者带头,地方政府承担责任,以及财政支持。只有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共享数据,使冒名顶替者没有机会冒名顶替,冒名顶替后应承担法律责任,才能减少冒名顶替现象。在老龄化社会,关键点应该是防止养老金欺诈。

标题:冯海宁:以数据共享防冒领养老金应全国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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