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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不仅要从“老赖”名单中删除,还要给予重点提醒,戴上“圣”帽子,成为“圣老赖”,继续限制其乘车。只有这样,才是可怕的。否则,“禁行令”就是“捉放曹”,将大大降低“禁行令”的威慑力。

作者:独立财经作家,专栏作家皮海舟

六一儿童节。这一天,我们的政府部门采取了一项令成年人极度恐惧的行动。第一批在中国被限制乘坐火车和飞机的严重不可信赖的人的名单将在中国信贷的网站上公布。公示名单共169人,其中31人由中国证监会提供,涉及逾期未缴纳证券期货行政罚款和处罚以及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逾期未履行公开承诺等。 采取措施限制不值得信任的人的数量,并予以公布。这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铁路公司和民航总局今年3月联合发布的《关于适当限制部分严重不值得信赖人员乘火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在一定时期内适当限制部分严重不值得信赖的人员使用民航空装置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上述两个《意见》将于5月1日起执行。此外,今年5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一定时期内适当限制部分严重不可信人员乘坐火车和民航空设备的实施细则》,将于5月18日起实施。

皮海洲:对“老赖”限乘是大杀器 不宜“捉放曹”

就资本市场建设而言,这一次,涉及资本市场的31个“老来”被限制和公开,这显然是监管的升级。对于“老赖”来说,这次升级是令人震惊的。这不仅使老阿来在资本市场上成为名人,而且在中国乃至全世界都成为名人,使他们声名狼藉。而且,老赖的出行将受到限制,不仅不能坐飞机,而且也不能乘坐软卧列车,所有的座位都是G头动车组列车,而且超过其他动车组列车的头等舱座位。这种被称为“老赖”的待遇显然是不愿被“老赖”所“享受”的。因此,中国证监会的这一做法将对推进资本市场的诚信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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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重要的是,在31名“老来”成员中,有5人被列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公开承诺的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其余26人被列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证券期货行政罚款和处罚义务的当事人。从31人的构成来看,这样更有针对性,可以更好地维护资本市场的完整性,更好地维护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权威性,增加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的威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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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在当前的a股市场中,不履行承诺的现象非常普遍,上市公司或大股东的承诺已经变成了空支票。从目前的监管角度来看,似乎没有更有效的措施来督促承诺方履行承诺,尤其是当承诺方成为“老赖”时,市场更是束手无策。然而,通过“中国信贷”宣传和限制乘客数量是一个巨大的威慑。而在这种震惊之下,要么不想“赖”,还必须履行诺言。事实上,这对后来者也有威慑作用,因此有利于a股市场的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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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将未能履行缴纳证券期货行政罚款和处罚义务的当事人列入“老来”名单,可以促进监管部门罚款的履行,有利于维护行政处罚措施的权威性。否则,如果罚单不执行,就会变成一张废纸,行政处罚就没有意义,也就没有威慑力。因此,证监会此举也是必要的,这有利于维护监管的严肃性和行政处罚的威严,使监管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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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老赖”和“限行令”的宣传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也就是说,“清除机制”的设置并不完善。根据“除名机制”的设置,如果相关当事人在有效期内履行了法律义务,相关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民航总局和铁路总公司除名,这是合理的。但是,“免职机制”还规定,资本市场上限制乘坐列车和民航空设备的相关人员名单的有效期为一年,自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一年期满后自动免职。这项规定似乎不合适。这意味着,如果这些“老赖”在一年内没有履行其法律义务,他们仍然可以从“老赖”名单中“除名”,这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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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未能履行法律义务的“老来”,不仅应该从“老来”的名单中删除,还应该突出出来,戴上“圣”的帽子,成为“圣老来”,并继续限制它们的繁衍。只有这样,才是可怕的。否则,“禁行令”就是“捉放曹”,将大大降低“禁行令”的威慑力。(这篇文章首次发表在6月4日的《成都商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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