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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提出,网络保险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获得了施展才华的舞台,但各种风险问题也不容忽视。

引导阅读

近年来,网络保险已经成为影响保险市场结构的重要力量,国内网络保险业呈现快速增长势头。然而,我国网络保险的相关法律制度并不完善,网络保险的信息安全缺乏强有力的保障,其他障碍尚未解决。安邦智库的研究人员提醒投资者吸取和借鉴以往发展的教训和经验,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实践中识别和处理各种风险问题,以确保网络保险业的稳定发展。

陈功:互联网保险 将陷入全民排斥的境地?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日益成熟,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网络保险依靠网络媒体和大数据技术实现“资源互助共享”和“人随网络,网络随人动”的转变,成为影响保险市场结构的重要力量。国内网络保险业呈现快速增长势头。

目前,积极探索网络保险营销,创新以求效益最大化已成为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等主体的新目标。然而,我国网络保险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网络保险信息安全缺乏有力保障,产品创新不足,同质化严重,营销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这些因素使得网络保险在中国的发展面临诸多障碍。

面对这些障碍,安邦智库的研究人员提醒投资者不要低估看似微不足道的障碍。如果只追求规模而不考虑效率的发展,网络保险最终将陷入国家排斥的境地。

01

20年后,

保险业已经进入全面发展时期

1997年中国保险信息网的建立标志着中国网络保险的开始。经过20年的发展,中国的网络保险从萌芽中崛起,在不断探索中发展,并逐步走向成熟。

表1:中国网络保险的发展

资料来源:根据数据汇总整理

第一阶段,萌芽阶段

1997年,中国第一个互联网保险公司信息网出现,第一份电子保险单迅速诞生。保险业正式与互联网携手,进入网络保险时代。2000年,太平洋(601099)保险公司和平安保险公司先后建立了全国联网的保险网络系统,实现了保单设计、产品选择和保险赔付的全过程。2005年,《电子签名法》的颁布,进一步加快了网络保险的发展。然而,由于信息技术不成熟,缺乏政策法规的引导,网络保险的整体市场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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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探索期

2008年后,随着阿里巴巴、慧聪网等电子商务平台的出现,以互联网保险信息服务为主要载体的保险网站发展迅速。网络保险中介和网络平台的出现引起了包括凯雷投资、Huize.com和向日葵(300111)在内的风险投资的广泛关注和青睐。网络保险业的竞争日益激烈,市场细分不断深化。

在此期间,政府非常重视保险业的网络化和信息化。然而,互联网渠道并没有引起许多保险公司的兴趣。政府的不正确努力导致了企业不购买的局面,使得这一时期网络保险的规模变小,保费降低。

第三阶段,调整期

2012年,中国网上保险产品有60种,主要销售交通事故保险、旅游事故保险等短期事故保险。各保险公司积极整合互联网线上线下资源,依托金融超市、电子商务网站、第三方网站等多种网络渠道,积极开展网络保险业务推广和产品营销,年保费收入超过100亿元。

2013年,中安在线获得了中国首个互联网保险许可证。仅“双十一”一天,网络保费收入就突破6亿元,网络保险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第四阶段,全面发展时期

互联网支付技术的成熟和互联网用户数量的增加不仅拓宽了保险营销渠道,也实现了保险业务模式的创新,使得互联网保险网络获取客户更加方便,为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其中,银行电子商务平台,包括“好业务”、“中国银行易业务”和“交易所与交易所”,凭借其安全、快捷、多样的支付方式和信用优势,逐渐成为推动保险业互联网发展的重要引擎。仅到2015年,网上保险电子商务的保费收入将接近600亿元。

在这样的快速发展下,国内网络保险进入了全面竞争和发展阶段,各种资本开始涉足网络保险。

从中安网到京东网上金融保险公司,到今年6月底,中安网开始冲击香港ipo,8月19日,马云的云峰基金与蚂蚁金服、新浪、巨人投资联手以131亿元人民币收购美国万通保险亚洲公司,下半年腾讯与台湾富邦金融控股联手在微信钱包打开保险入口,网上保险市场的资本狂欢拉开帷幕。

02

资本狂热,但增长率放缓,渗透率下降

从2012年到2016年,中国互联网保费收入持续增长,从106亿元增长到2000多亿元。根据中国保险协会正式发布的《2017年中国网络保险业发展报告》,2016年中国网络保险保费收入达到2299亿元,同比增长65亿元,同比增长3%。然而,与2015年160%的增幅相比,网络保险费收入增速明显放缓。同时,网络保险的普及率也有所下降,2016年为7.43%,比2015年的9.2%低1.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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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015-2016年中国网络保险保费收入和普及率对比

图片来源:中国保险协会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中国共有124家保险公司经营网络保险业务,同比增长14家,增幅12.73%,其中64家公司经营网络寿险业务,同比增长3家;有60家公司从事网络财产保险业务,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1家。这意味着76%的国内保险公司已经通过自建网站和与第三方平台的合作开展了网上保险业务。2011年,只有28家保险公司经营网络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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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数据来看,网络保险费的增长率有所下降,这体现在网络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上。2016年,互联网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保费同比增长22.6%?34.63%,而2015年同比分别增长315.01%和52.07%。

从互联网保费增量占保险业保费增量的比例(保费增长贡献率)来看,放缓趋势更加明显:2016年互联网保费增长贡献率仅为0.97%,仅相当于2015年互联网保费贡献率的2.8%。从网上保单的平均价格来看,2016年同比下降56.88%,仅为34.01元。

其中,网络财产保险平均价格为7.74元/份,同比下降73.6%;网络人身保险平均价格为672.92元/份,同比下降2.59%。网络财产保险在网络保险中的比重不断上升,这已经成为网络保险平均价格下降的直接原因。

在市场集中度方面,2016年,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在互联网保费收入中排名前十位,总计1820.54亿元,占全年互联网保费收入的79.19%,市场集中度同比提高1.95个百分点。

渠道方面,2016年,网络保险通过自营平台实现销售收入413.45亿元,通过第三方平台实现销售收入1885.75亿元。2014年至2016年,网络保险公司通过自营平台实现的销售额占网络保险总销售额的比例逐年下降,从57.73%降至17.98%;网络保险公司通过第三方平台实现的销售额占网络保险总销售额的比例从2014年的42.27%逐渐上升至2016年的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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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从保险密度和深度来看,中国的保险密度和深度高于新兴市场的整体水平,但低于全球平均水平,远低于发达市场水平。发达市场人均保费达到3440美元/人,是中国的1.26倍,差距明显。

03

四大障碍尚未消除

它仍然是发展的障碍

一是网络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目前,国内网络保险业的相关法律并不完善,缺乏规范行业整体发展的一般原则和基本法律。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建设严重滞后,无法有效规范网络保险业的发展。长期以来,规范中国网络保险发展的主要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

这些法律主要用于规范传统保险业的发展,不能适应网络保险的实际情况,也不能适应网络保险的独特特征。此外,目前关于网络保险业的法律比较分散,与现行监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其他法律内容存在冲突和不协调。相关法律的缺失和不准确不仅削弱了法律的权威性,也导致相关部门在执法和监督上的迷失。

2011年至2015年,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互联网保险业务条例》等一系列部门规章,强化行业标准和操作规范。但是,这些部门规章缺乏权威性,可操作性差,对网络保险业的促进作用有限。

其次,网络保险信息的安全性缺乏强有力的保障。网络保险的服务信息源和营销市场都依赖于网络媒体。空共享互联网资源、不受时间限制的特点给保险业带来了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促进了互联网保险业的发展。然而,由于网络服务器技术的不成熟和风险防控机制的不完善,存在许多未知的风险因素和易受攻击的致命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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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网络金融特有的系统风险、网络信息风险、交易风险等网络安全风险成为制约网络保险的关键因素。近年来,随着网络保险的蓬勃发展,非法窃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网络黑客日益猖獗。网络信息安全保护不当,容易导致木马软件的恶意植入,导致病毒在互联网平台上传播,造成系统混乱和客户信息的丢失。

网络信息安全是网络保险健康发展的前提,而中国对网络保险业务的非现场监管几乎是在空白发展。传统的监管手段和模式是针对传统保险业的,不能有效防范网络保险面临的网络风险和市场风险,网络信息安全缺乏强有力的保障。

三是网络保险产品创新不足,同质化严重。在网络金融时代,不同的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有不同的需求。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保险服务有了多样化的需求。因此,只有严格细分目标市场和消费群体,针对不同行业设计和开发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产品,才能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促进网络保险业的快速发展。目前,国内网上保险公司只是将保险产品从线下营销转移到网上营销,没有创新产品类型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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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要加快网络保险业的发展,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同领域和跨境领域合作的结合,在营销理念、管理体制、社保领域、产品类型和结构等方面不断创新。

此外,目前中国销售的网络保险类型主要是短期意外险,如车辆意外险和旅游意外险,保费金额占总销售额的75%以上;保险创新明显不足,未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对原有产品进行改造或重新开发新产品,从而增加其附加值。各网络保险公司设计的产品严重雷同,未能突出其个性,产品创新能力有待加强。

第四,网络保险营销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网络保险的网络营销模式使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精致、全面、人性化的服务和快速索赔服务将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增加顾客粘性和忠诚度。同时,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同质的产品质量,客户流失的可能性也增加了。

因此,网络金融时代营销服务体系的构建对网络保险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目前,国内网上保险公司只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产品推广、保险和支付,服务系统对电子保单的接受度不高。反映保险产品价值的服务,如消费者更关心的承保和理赔,仍然需要离线完成,存在程序复杂、理赔不及时等各种问题。

因此,进一步拓展在线服务功能,优化网络布局,加强线上线下服务协作,对于互联网保险的快速发展至关重要。

标题:陈功:互联网保险 将陷入全民排斥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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