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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作为社会资本的中介,有着广泛的来源和应用。一旦银行破产,将会对整个网络和各行各业产生影响。银行的借贷行为或经营行为需要受到约束,否则难以防止银行倒闭对社会的负面影响。

栏目简介:结合巴塞尔协议框架,完善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审慎监管体系,加强对系统性风险和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是实现中国银行(601988)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什么是巴塞尔协议?为什么是8%?如何推进巴塞尔协议的实施,加强风险管理?《芒格斯报告》公开版推出了“风险管理与巴塞尔协议讲堂”栏目,介绍了杨军博士的《风险管理与巴塞尔协议十八讲》的相关内容,旨在帮助读者了解巴塞尔协议,促进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杨军:从Basel I 到Basel III

引导演讲

巴塞尔委员会对全球金融监管具有重大影响。我们为什么要监管银行,什么是巴塞尔协议,以及近年来巴塞尔协议是如何演变的?本文摘自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风险管理与巴塞尔协议十八讲》第一讲,从巴塞尔协议一到巴塞尔协议三,有所删减。

十八场关于风险管理和巴塞尔协议的讲座

作者:杨军

中国金融出版社

我们为什么要监管银行

银行作为社会资本的中介机构,有着广泛的来源和应用。一旦银行破产,将会对整个网络和各行各业产生影响。银行的借贷行为或经营行为需要受到约束,否则难以防止银行倒闭对社会的负面影响。

银行的运作有三个特征,也称为三个特征,即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随着对银行本质的重新认识,银行还有另外三个特征,即风险性、脆弱性和外部性。因此,对银行进行严格监管已经成为所有国家的共同政策选择。

巴塞尔委员会

巴塞尔委员会的全称是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成立于1974年底,其常设秘书处设在国际清算银行。虽然巴塞尔委员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国际银行监管组织,也没有凌驾于国家之上的正式银行监管权力,但它实际上已经成为国际银行监管标准的制定者。委员会成员来自世界主要国家。一般而言,各国将通过立法规定或其他措施,结合本国实际情况,逐步实施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监管标准和指导原则,并推动相关建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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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

巴塞尔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银行监管法规,如《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协议》和《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这些协议、监管标准和指导原则也可以统称为《巴塞尔协议》。这些协议的实质是改善和补充单一国家商业银行监管体系的不足,降低银行倒闭的风险和成本,这是国际商业银行联合监管的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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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巴塞尔一号到巴塞尔三号

银行是承担风险的企业,资本决定了银行能够承受的最大风险水平。为了实现持续稳定的增长和发展,必须准确识别和衡量风险水平,并持有匹配资本,这是银行资本监管的基本原则。从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到2017年的巴塞尔协议三的最终计划,这一指导思想已经逐渐确立。

1988年,巴塞尔协议一首次提出了银行资本监管的概念,确定了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并要求银行达到8%的最低资本要求。

2004年新巴塞尔协议建立了风险加权资产的计算规则和体系,扩大了风险覆盖面,覆盖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使风险的识别、计量和管理更加准确、灵敏和准确。

更重要的是,新巴塞尔协议真正建立了资本与风险的动态联动机制,构建了以三大支柱为核心的资本监管体系。

图1巴塞尔新协议建立的综合风险管理体系框架

巴塞尔协议三完善了资本的定义和标准,严格规定了资本质量,根据吸收损失能力的差异确定了监管资本水平,并对资本充足率水平设定了多层次的最低要求。

图2关于新巴塞尔协议、新巴塞尔协议和新巴塞尔协议

资本充足率要求的演变

巴塞尔协议三除了调整和完善资本充足率监管规则外,还提出了杠杆率、流动性监管框架、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等措施,这些措施是在资本充足率监管基础上的补充和强化措施,对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巴塞尔协议三的主要内容

2017年12月8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巴塞尔协议三:敲定后危机改革》(以下简称“巴塞尔协议三最终计划”)。巴塞尔协议三最终方案对巴塞尔协议三2010年版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以重建风险加权资产(RWA)计量的可靠性,提高银行间资本比率的可比性。总体而言,新巴塞尔协议和最终方案确定了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审慎监管体系,其系统性风险管理和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是对传统监管理念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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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巴塞尔协议三的主要重点

新的风险加权资产底线基于巴塞尔委员会修订的巴塞尔协议iii标准化方法,该方法对风险更加敏感

具体而言,新巴塞尔协议iii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1.资本的定义越来越严格,质量标准也大大提高

巴塞尔协议iii将银行资本分为两个层次: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并取消了专门用于市场风险的三级资本。一级资本是维持银行持续经营的资本,其主要形式必须是普通股和留存收益。创新工具作为一级资本将受到严格限制。二级资本是在银行清算中发挥作用的资本。二级资本原来的五个部门已经取消,改为11个严格条件。例如,还款顺序列在存款人和普通债权人之后,并且必须有减记或注销条款。期限不能短于5年,应在5年之间按比例摊销。这也意味着合格的二级资本将大幅减少。银行必须明确披露普通股、核心一级资本和权益一级资本在一级资本中的比例,普通股比例必须占主导地位。此外,根据资本调整计划,无形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从普通股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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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高最低资本要求

根据巴塞尔协议三,世界商业银行一级资本充足率的下限将从目前的4%提高到6%,以普通股为“核心”的一级资本对银行风险加权资产的下限将从目前的2%提高到4.5%,同时对总资本的最低要求保持在8%,一级资本与总资本的差额应由普通股或其他具有足够吸收损失能力的资本补充。

表2巴塞尔协议三的最低资本要求

*有足够能力吸收损失的普通股或其他资本

3.提出资本留存缓冲和反周期资本缓冲的要求

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银行应该保持2.5%的资本留存缓冲,以更好地应对经济和金融冲击。银行有权在危机时期使用资本留存缓冲。资本充足率越接近最低资本要求,银行的收入分配就越受限制。

各国可以要求银行为反周期资本缓冲或其他能够根据自身条件完全吸收损失的资本做好准备。反周期资本缓冲的设置基于一个更广泛的宏观审慎目标,即保护银行体系免受信贷激增的影响。反周期资本缓冲仅在信贷快速扩张可能导致系统性风险时使用。

4.引入杠杆率

引入杠杆率指数的目的是控制银行业杠杆率的积累,避免去杠杆化过程中的不稳定性对金融和经济系统的危害。这一指标的分母不按风险加权,这是资本充足率的一个额外支持手段,增加了监管的及时性,防止了可能的模型风险。经过巴塞尔委员会的测试和校准后,3%的杠杆率将被纳入2018年的第一支柱要求。

5.建立流动性监管框架

巴塞尔协议iii的国际流动性风险衡量标准和监控框架提出了两个衡量流动性风险的新指标: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本比率。前者的核心思想是,在压力环境下,银行的流动性应该能够持续至少30天;后者反映了银行资产与负债的匹配程度,是流动性覆盖率指标的补充。鼓励银行减少短期融资的期限错配,增加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增强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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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高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要求

在上述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银行应该有更强的吸收损失的能力。巴塞尔委员会和金融稳定委员会正在为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银行制定相关政策,包括额外资本要求、紧急资本、纾困债券以及大型金融机构分离和破产的制度框架。

7.市场风险监管要求大大提高

完善市场风险监管框架的相关要求更加严格:首先,引入压力风险值的概念,明确银行市场风险的监管资本至少是压力测试风险值和正常风险值之和的三倍。其次,需要衡量交易账户的新风险。第三,调整证券化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大幅提高再证券化资产的风险权重。

8.改进内部评估方法的使用

在最初的巴塞尔协议框架中,银行可以使用内部评级法评估违约概率、违约损失、违约风险和风险期。然而,修订后的IRB框架取消了在无法以稳定和审慎的方式建模的资产类别中使用a-irb方法,包括大中型企业的风险敞口以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风险敞口。因此,已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银行将采用基本irb(f-irb)方法,该方法固定lgd和ead参数,消除rwa不稳定的两个重要来源,并提高rwa的可比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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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内部评级法在不同资产类型中的应用范围

9.操作风险资本计量方法的精简改革

2008年金融危机暴露了现有操作风险框架的两大缺陷:一是操作风险资本要求不足以弥补部分银行的操作风险损失;其次,这些损失的性质,如不当行为和不适当的系统和控制,突出了用内部模型估算操作风险资本要求的困难。

巴塞尔协议iii最终计划简化了运营风险框架。单一风险敏感标准方法取代了以往的高级计量方法(ama)和三种标准方法,成为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基于银行内部模型)的唯一方法。新的标准方法高度简化,只包括两个要素:银行业务规模和历史损失。理论上,新标准方法有以下两个假设:(1)操作风险随着银行收入的增加而增加;(2)历史上经历过重大操作风险损失的银行,未来更容易遭受操作风险损失。运营风险资本要求可概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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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风险资本=bic*ilm

其中bic是业务规模的指标,ilm(内部损失乘数)是bic和风险损失(lc)的函数,lc是银行过去十年平均历史损失的15倍。随着lc/bic比值的增加,ilm增加,但增长率逐渐降低。

为了降低银行的实施成本,巴塞尔协议三最终计划规定,各国监管机构可以将国内银行的ilm设置为1,但为了确保可比性,所有银行仍必须披露其历史操作风险损失。

10.巴塞尔协议三最终计划的实施时间表

为确保《巴塞尔协议iii》最终计划的有序实施和实施,巴塞尔委员会制定了以下实施时间表,以充分过度和削弱对银行业的影响:

表4巴塞尔协议三最终计划实施时间表

(所有年份指当年的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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