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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用户服务协议是p2p业务发展的重要载体。为了建立合规性,平台用户服务协议应首先标准化,以减少与用户的争议。

在互联网金融的热度下,风险也普遍存在,严格的平台服务协议是保护用户和平台本身的防火墙。

文。刘娜|法律顾问,擅长互联网财务合规审计和风险防控,《云路通》特约作者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和发展,p2p作为最知名的互联网债务融资工具,经历了一个从快速扩张到野蛮成长的发展过程,最后到四部委联合发布《信息中介机构同业拆借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p2p业务发展平台应及时把握政策趋势,梳理业务流程,合法、合规、有序运营,确保市场稳定,规避自身法律风险。

平台用户服务协议是p2p业务发展的重要载体。为了建立合规性,平台用户服务协议应首先标准化,以减少与用户的争议。

P2p平台用户服务协议实质上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主体之间签订的合同,合同所涉及的内容是双方就p2p网站服务的权利和义务达成的协议。同时,由于p2p依靠互联网来提供服务,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服务一般都不是定制和批量的,不可能一一与服务用户协商,而是需要提前起草和重用。因此,用户协议属于“格式合同”。

从法律角度看,p2p网站平台在起草服务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服务主体和中介性质

P2p平台通常被用作交易信息发布、交易管理和其他交易辅助服务的提供者。在服务协议中,应首先指定主要商业注册名称和注册域名,以表达服务提供商的信息。根据《p2p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P2P平台业务活动的定性和特殊规定也应在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办法》第二条规定:“P2P借贷信息中介是指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P2P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

刘娜:拟定P2P平台用户服务协议 哪些问题要注意?

在服务协议中,p2p平台试图以这种方式通知用户平台的金融信息中介属性。

p2p平台在界面底部标明工商注册名称和注册域名,以表达服务提供商信息。

2.定义协议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基于平台的中介性质,其主要业务是接受委托发布信息、进行交易管理和服务用户。因此,协议应主要阐明这三个方面。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该平台仅用作中介,并且是由金融家委托发布信息的。实际借款人交易合同的对象是融资信息的发布者,p2p平台的责任只是匹配交易并对双方的资格进行正式审查。

交易管理服务应明确解释平台用户涉及的交易流程环节、条款和行为,使用户能够清楚了解平台上每个操作步骤的实质性含义,包括但不限于会员账户、交易状态、交易或支付指令传输、交易安全设置等。

由于p2p平台是一个网上、点对点的借贷平台,除了“信用信息采集、验证、贷后跟踪、抵押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以及点对点借贷中相关监管要求规定的一些必要的业务环节”外,整个借贷过程都是在网上进行的,所以在客户服务方面,会涉及到绑定、充值、取现、查询用户银行卡、第三方支付机构传递账户支付指令等。 因此,必须在用户协议中明确说明,同时,如果法规要求披露信息,还应提醒用户信息披露的地点。

刘娜:拟定P2P平台用户服务协议 哪些问题要注意?

p2p平台向平台用户收取的金融信息中介服务费应在平台协议中明确告知用户,标准应明确。

特定贷款项目下的p2p平台服务协议和中介服务费通知。

3.第三方责任

p2p交易中的服务并不完全由平台本身提供。例如,资金的转移或收取涉及第三方责任实体,如第三方支付公司和银行。因此,有必要在平台服务协议中向用户明示这些服务提供商或责任实体,并告知用户,如果平台用户未能完成交易或因第三方责任实体而遭受损失,则应承担第三方责任。

p2p平台在服务协议中表明第三方责任与平台无关。

通常,当用户想在平台上开通第三方支付或银行支付功能时,他们会在平台上分别与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银行达成协议。然而,由于互联网的特殊性,前端接口的交易形式很难区分清楚。因此,p2p平台应该在平台用户协议中强调和提醒这一点,以避免平台责任。

4.风险警告

这里的风险警告有两种含义:

从本质上讲,p2p平台是一个借贷和融资的平台,贷款人即投资者自身的借贷行为存在风险。因此,应向借款人发出风险警告,并应单独进行风险测试,以测试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的能力。《办法》对此也有明确规定。

p2p平台的贷款人风险预警和强制风险评估预警如果评估未完成,则不能贷款。

法律正式规定了p2p平台用户服务协议中的条款,这是一种格式合同,免除了平台自身的责任,限制了对方的权利。例如,《合同法》第39条规定,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应“采取合理措施,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否则,该条款将被法院认定无效。

p2p平台的免责条款不采用加粗、放大字体等能够吸引用户注意力的形式来加强通知效果。其有效性令人怀疑。

在实践中,这里的“采取合理措施”包括:增加字体大小或加粗相关条款、要求用户单独同意相关条款、要求用户再次确认相关条款等。

5.用户信息和隐私保护

由于互联网平台的大数据特性,而p2p平台是一个直接融资的平台,用户的个人信息将在匹配交易过程中获得。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和《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用户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规则,并在其业务或服务场所和网站上公布”;第九条“未经用户同意,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不得收集或者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应当明确告知用户收集和使用信息的目的、方法和范围、查询和更正信息的渠道以及拒绝提供信息的后果。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收集除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信息以外的用户个人信息,不得将信息用于提供服务以外的目的,不得以欺骗、误导、胁迫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双方约定的方式收集或者使用信息。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用户终止使用电信服务或者互联网信息服务后,停止收集和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并为用户提供注销号码或者账户的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的情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用户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和使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损害,不得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第十一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委托他人代理面向用户的市场销售、技术服务等涉及收集和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服务工作,应当保护代理用户的个人信息。监督管理工作,不得委托不符合本规定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要求的代理人办理相关服务。"

刘娜:拟定P2P平台用户服务协议 哪些问题要注意?

p2p平台要求用户在服务协议中为自己和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授权。

因此,用户信息和数据的收集应在用户协议中明确,并应获得用户授权。

6.其他人

除上述注意事项外,p2p用户平台服务协议与其他网络平台服务协议一样,需要注意设备网络运行风险的提示、知识产权的保护、条款的解释、法律的适用以及争议的解决。特别是关于争议解决的管辖,用户协议中一般规定“如有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应完全同意将争议或争议提交公司所属平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以控制平台的风险。然而,这项规定当然无效。

刘娜:拟定P2P平台用户服务协议 哪些问题要注意?

p2p平台服务协议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将所有争议限制在平台注册地的仲裁庭。这种条款不一定有效。

笔者认为,p2p平台虽然是P2P借贷中的一个投资平台,但管辖争议并不适用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能以合理方式引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是,作为格式合同,该条款明显限制了用户乙方的管辖权选择权,因此,该条款应以粗体明确表示或以其他方式提醒用户,并经用户确认后方可生效。

刘娜:拟定P2P平台用户服务协议 哪些问题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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