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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购物节还没到,包含促销和广告信息的促销信息已经到了!最近,住在北京朝阳区的王女士发现,她收到的促销信息比平时多。“我一天最多收到30多篇文章,大部分是以前买过货的商家发来的,内容几乎都是关于‘双十一’优惠活动的。电话偶尔会响起,只能静音。”

几天后将是“双11”。国家邮政局表示,今年“双十一”高峰将从11月11日持续到18日。高峰时期,全行业快件业务量将达到28亿件。然而,消费者的狂欢还没有到来,各种促销信息纷纷而来,这让许多消费者感到不舒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拒绝,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发送商业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颁布的《通信短信服务管理条例》进一步强调,短信服务提供商和短信内容提供商未经用户同意或请求,不得向用户发送商业短信。然而,近年来,垃圾商业信息的现象已被禁止,成为一种慢性病。当双十一“购物节”突然变成短信促销的“骚扰节”时,是时候进行全面反思和彻底整改了。

张淳艺:别让“双11”成为促销短信“骚扰节”

在促销短信泛滥的背后,电子商务平台的“默认同意”陷阱难辞其咎。淘宝的隐私政策中有这样一条规定:“我们将根据您的设备信息和服务日志信息提取您的偏好特征,并根据特征标签制作间接的人群肖像进行展示、推送信息和可能的商业广告。”这实际上是默认方式,允许电子商务运营商发送商业短信。虽然隐私政策中有提醒,但如果您不想接受发送的商业广告,“您可以通过短信回复退订或通过我们提供的其他方式取消或关闭。”然而,许多用户在注册各种账户时没有仔细阅读条款的习惯,因此他们“同意”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收促销信息。

张淳艺:别让“双11”成为促销短信“骚扰节”

鉴于促销短信给大多数消费者带来的麻烦,我们必须打破霸王条款,使“不同意成为常态,同意成为例外。”《电子商务法》也有类似的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搭售应当以显著的方式引起消费者的注意,搭售商品或服务不应当被用作默认的同意选择。「在遏止宣传短讯滋扰的问题上,我们可以从这个做法中汲取教训,修改有关法例,明确禁止发送商业资料作为默认同意书的内容,以免商家趁机钻空.的空子

张淳艺:别让“双11”成为促销短信“骚扰节”

此外,垃圾短信退订不能用作显示。根据规定,向用户发送商业短信时,应提供方便有效的拒绝接收方式。然而,虽然许多促销短信都附有“退订至T”和“回复至td退订”等字样,但用户不仅没有按照提示回复,反而收到短信的频率更高。据一些内部人士称,这些退订指令只是形式上的,后台没有相应的退订程序,根本行不通。"回复几百次是没有用的。"。此外,一旦用户回复,他们将被视为活跃用户,推送频率将不断升级。

张淳艺:别让“双11”成为促销短信“骚扰节”

在这方面,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拒绝权。一方面,电信运营商不妨建立统一的退订方式,让消费者在回复请求后“一键退订”,无论是哪种垃圾短信,以免短信发送者徒劳无功。同时,严厉打击滥发商业短信,并立即采取停机、黑名单、停止非法号码和端口短信功能等措施,为消费者构筑强大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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