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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罚款60万元,实际控制人和监督人被罚款10万至90万元,终身禁止进入市场。这是中国证监会对康美制药及相关方的处罚。与康美药业887亿元的货币资金欺诈行为相比,有人用“三杯好酒”来形容其处罚。

事实上,所谓的“三杯好酒”是对中国法律制度的片面误解。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只是履行监管职责的“开胃菜”。在后续工作中,司法机关将根据犯罪事实对企业进行量刑。那些对法治缺乏敬畏的非法企业必将面临更严厉的纪律处分。

“不是你不报告,现在还不是时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律法规的违反者需要对利益受损的投资者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中国证监会还明确表示,将加快处理康美制药的金融诈骗案件,依法从严惩处,并将涉嫌犯罪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刑事责任主体是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和其他司法机关。作为两者之间的衔接机制,行政执法机关将涉嫌刑事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有明确具体的程序。双方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各自的职责,逐步追究违反法律法规者的责任。

目前,首先,康美制药的关联方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中国证监会严正表示,最初发现康美制药在三年内膨胀了887亿元货币资金。中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非法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资产膨胀或收缩达到当期披露资产总额30%以上的企业应当立案起诉。由此可以推断,康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被追究非法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等刑事责任。

人民财评:“对康美药业罚酒三杯”系误读

其次,康美制药没有摆脱退市的风险。现行《严重违法上市公司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了企业欺诈强制退市的红线,有必要追溯重述上市公司历史年报。重大非法活动的除名制度有一个总括条款。企业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影响认定的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情形”的,还需强制退市。退市制度还规定了“危害公共健康和安全”等退市红线。它们是悬在康美制药上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人民财评:“对康美药业罚酒三杯”系误读

此外,康美制药也面临着来自投资者要求赔偿的巨大压力。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

近年来,为有效实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零容忍政策,相关部门提出尽快完善证券民事诉讼机制,推动尽快修订完善《证券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披露虚假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和保荐人等中介机构违法,大大提高了刑期上限和罚款标准;积极支持受害者的赔偿诉讼,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相信随着法律法规的修订、中国证监会监督执法力度的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合作机制的完善以及民事诉讼机制的进一步改革,今后对“康美药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将更加严厉和具有威慑力。

标题:人民财评:“对康美药业罚酒三杯”系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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