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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可转换债券相比,可转换债券没有价格限制,而且跌幅不断扩大,远远超过可转换债券的跌幅,这让投资者束手无策。

作者:杜,金融网站专栏作家

可转换债券是一种特殊的投资产品。股东,尤其是大股东和高管应该遵循什么规则来减少持股?他们应该遵循让二级市场先行的股票规则原则,或者债券不公告的原则。目前,法律规定不需要提前公告和事后披露,但实际上,应该按照债券进行处置。

可转换债券股东没有宣布减持,引发了争议

可转换债券被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目前国内市场上,它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公司股份的债券。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到期债券并获得公司的本金和利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其转换为股票。然而,可转换债券的另一个特点是,它们会随着股票价格的上升而上升,而且上升幅度可能非常大,但它们也会随着股票价格的下降而急剧下降。因此,有必要考虑大股东和高管的信息优势,以防止大股东和高管利用信息优势先损害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

杜坤维:可转债波动揭示投资风险 减持规定是否要修改?

泰晶科技(603738,诊断)最近赶上了华为的概念,其股价连续五天涨停。在第六个交易日,每日限价开盘,但最终成交量下降了8.61%。股价从17.66元涨到33.3元,涨幅最高的是13.66元。股票大幅上涨,可转换债券的内在价值也增加了。可转换债券也不甘示弱,开始了牛市之旅。然而,从1000元到7月2日,下跌了28.16%,因为可转换债券跟随股票走势先涨后跌,投资者的损失远远大于28.16%的跌幅。价格从209.90元降至137.94元的收盘价,最低价格为135.50元。在撰写本文时,可转换债券继续下跌约7%,跌幅小于股票。

杜坤维:可转债波动揭示投资风险 减持规定是否要修改?

可转换债券随着股价在每日正股跌停后的下跌而下跌。因为可转换债券的价格已经偏离了它的内在价值。泰晶科技可转换债券于2017年12月15日发行,并于2018年6月21日进入转换开始日。转换价格定为人民币17.9元。然后,如果面值为100元的可转换债券转换成股票,它们将得到(100/17.9)5.59股,相当于昨天的收盘价26元,市值145元。昨天,可转换债券的价格是135元。从收盘价来看,可转换债券没有被高估,所以今天的跌幅也小于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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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问题是,根据209.9元的最高可转换债券价格和26元的收盘价,可转换债券价格被严重高估,也就是说,投资者以209.9元的价格购买了价值145元的可转换债券,所以昨天,可转换债券大幅下跌,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今天,泰晶科技的股价下跌,可转换债券的股价继续大幅下跌。

股票价格涨跌是正常的。泰晶科技的短期股价飙升伴随着投机,导致估值过高。公司第一季度净亏损118.38万元。在三日涨停时,泰晶科技宣布公司股票自2019年6月25日至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该公司石英晶体谐振器的主要业务没有显著变化。该公司的业绩逐年下降,其静态市盈率约为102.63。该公司在行业中处于高水平。投资者应关注投资风险,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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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基金仍然疯狂,继续投机,然后来到三个每日限额。最后一个每日限价在中午突然被放大,比收盘价的每日限价低了近17%。股价的大幅波动引起了投资者的注意。

与可转换债券相比,可转换债券没有价格限制,而且跌幅不断扩大,远远超过可转换债券的跌幅,这让投资者束手无策。

泰晶科技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大幅下跌,这与大股东减持可转换债券有关。只能说,仁者见智,智者见智。

7月2日上午,泰晶科技宣布控股股东兼实际控制人于新东先生和于新辉先生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减持泰晶可转换债券215,010股,占发行总额的10.00%。

然而,市场上没有警惕,而是有敬畏。股价仍在上涨,可转换债券仍在上涨,这可能与一些资本头寸有关。如果市场开盘大幅下跌,它将遭受重大损失。因此,我们只能选择吸引更多的人来打开市场,吸引资金继续跟进,并选择在中午打破市场。因此,指责泰晶科技的股东减少投资损失有些牵强。在宣布降价后,我们将继续追逐高价,并在每日限额内买入。我们能责怪谁呢?谁也不能责怪。我只能责怪自己在风险控制方面做得不好和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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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率地说,无知和贪婪伤害了他们自己,而不是股东的减少。即使股东不减少他们的可转换债券,泰晶科技和可转换债券也不能只是上升或下降,这只是时间问题,这只是一个谁赔钱的问题,这只是一个谁少韭菜的问题。

股东想减持可转换债券的原因在于巨额利润和不可能继续这一价格。即使按照最高价33.3元计算,可转换债券的内在价值也只有186.1元,远低于209.9元的价格。此外,可转换债券的初始价格为100元,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东减持价格暂时未知,但应该是有利可图的。如果有这么大的利润,无论谁投资,都会最大限度地减持。如果没有10%的降价限制,可能会有更多的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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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1.8.2条,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的20%后,每增加或减少10%,应按照前款规定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报告期内及公告后两天内,公司可转换债券和股票不得再次买卖。

从这一规定来看,泰晶科技股东减持10%可转换债券是完全合规合法的,没有什么可挑剔的。既然合规是合法的,我个人认为没有必要责怪股东减持股份。资本市场是一个强调法治的地方,不能感情用事。

减少可转换债券是否不合理

与股票减持规定相比,可转换债券在减持比例和公告顺序上有所不同。股票减持提前公告,可转债减持后公告,可转债减持比例为10%,而股票在三个月内二级市场交易不超过1%。

可转换债券以前很少存在,但是银行发行了更多的债券。作为一种债券,我们忽略了可转换债券的期权性质,也就是说,我们没有太注意股票的涨跌对可转换债券价格的影响。

然而,a股最大的问题是抓住融资机会,无论如何,它都会爆发,可转换债券也会在短时间内爆发。

随着可转换债券数量的迅速增加,关于减少可转换债券的规定需要重新审查,也就是说,最好将其作为股票而不是债券对待。

大股东和高管减持可转换债券也会影响投资者情绪,从而影响可转换债券的价格。此外,公司的根本变化也会影响股票价格,这自然会影响可转换债券的价格。另一点是,在t+0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没有价格限制,投资风险有时非常大,而大股东和高管拥有信息优势。因此,可转债减持应坚持二级市场先行的原则,即参照股票减持规定,提前公告是必要的,只有在公告后才能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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