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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成立,成为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正式成立标志着中国存款保险制度与全球存款保险制度的完美融合。

对于与中华民国同龄的人来说,存款保险似乎是一件新事物。因为在2015年5月之前,中国人在国内银行的存款是由国家认可的,也就是由中央银行认可的,只要你把钱存在银行里,就没有任何风险。

居民存款没有风险,这并不意味着银行业务没有风险。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民营银行、信用社甚至外资银行都开始在我国开展银行业务,其财务管理能力的高低日益凸显居民存款的风险。

在此背景下,中国于2015年5月1日开始实施《存款保险条例》,并设立了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规定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不能保证居民存款安全时,应按照规定及时支付50万元以内的存款,以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4017家银行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办理了存款保险手续,存款保险基金专户余额为821.2亿元。

央行开办存款保险基金公司 68万亿元居民存款有“安全垫”

《存款保险条例》实施四年后的今天,中央银行为什么大张旗鼓地成立了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这是因为随着居民存款总额的增长,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也在上升。

根据2018年底的统计,中国居民的家庭存款总额为68万亿元。如此巨额的居民存款不仅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的金融支持,也对金融业的运行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例如,由于管理不善,极少数农村信用社的风险暴露已经危及生存问题。一旦难以生存,它自然会产生对其业务和控制资产进行抵押处置的需求。

问题已经出来了。在少数高风险金融机构出现操作风险后,除了用存款保险基金支付居民存款外,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高风险金融机构的资产处置和退出机制需要市场化的公司。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由央行设立的新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应运而生。

也就是说,与国有银行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一样,存款保险基金公司通过直接或委托高风险金融机构收购、经营、管理和处置资产,可以在更大程度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你明白这一点的重要性吗?

从市场化处置的角度来看,存款保险基金公司的成立不仅为68万亿元的居民存款提供了“安全缓冲”,而且将银行业信用风险上升可能给金融市场带来的风险化解到了较低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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