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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一季度,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5.1%,表明消费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其在经济增长中的基础性作用正在不断巩固。

同时,2019年第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8.3%,增速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可以看出,当前消费的后劲正在下降。汽车销售约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这种消费下降直接影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率。

为此,社会呼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促进消费。事实上,对数据的仔细分析表明,随着中国消费结构的升级,应该说空还有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的空间。

以汽车消费为例,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汽车生产和销售分别达到2780.9万辆和2808.1万辆,分别下降4.2%和2.8%。2019年第一季度,汽车销量同比分别下降9.8%和11.3%,标志着汽车销售进入停滞期。

为此,业界呼吁有关部门禁止各地出台新的限购法规,已实施限购的地方应加快从限购到引导使用的转变,甚至实施新一轮汽车电子消费补贴。

然而,鼓励和释放汽车消费不能依靠短期效应,而应该从提升居民消费结构的角度来看待。

一方面,我国家庭拥有的汽车数量在不断增加。城镇每100户家庭拥有的汽车数量从2013年的21.5辆增加到40辆,这表明汽车销量增长不如过去快。

另一方面,从整体上看,中国已经进入工业化后期,服务消费在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将继续增加,耐用消费品的生产和销售将不可避免地放缓。这是客观规律。

我们不仅要看到汽车消费的巨大空空间,还要看到消费结构升级下汽车消费增长缓慢的特点。鼓励汽车消费,需要对一些政策进行适当调整,但更重要的是要适应消费结构的变化,促进汽车产业的结构调整。二者相结合,释放出巨大的消费潜力。

例如,为满足绿色消费的需求,政策调整应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2018年,新能源汽车数量达到261万辆,仅占汽车总数的1.09%;但是,车辆数量增加了107万辆,增幅为70.00%。这是一个巨大的新兴市场,中国有能力在这方面领先。

总之,面对社会消费增长的下滑,决策部门和企业只有根据消费结构升级的趋势制定精确的政策,才能进一步挖掘中国居民的消费潜力。

标题:匡贤明:提振消费不能再走粗放型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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