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821字,读完约7分钟

近两年来,中国保监会发起的“敬老院”活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受到了热烈的掌声,却没有赢得一个好的位置。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四个试点城市,很少有人申请“老年住房”。

作者:凯威财经(凯威财经)作者:莫凯威

近两年来,中国保监会发起的“敬老院”活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受到了热烈的掌声,却没有赢得一个好的位置。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四个试点城市,很少有人申请“老年住房”。 据中国保监会披露,截至2016年6月30日,共有来自42个家庭的57名老年人参加了试点,并完成了核保手续;参保老年人平均年龄为71.6岁,平均月养老金约为每户9071元,最高月养老金超过每户2万元。

莫开伟:“以房养老”靠谱吗?

两年的试点期已经结束。从目前的状态或趋势来看,这种金融创新产品确实难以乐观。在对其成功的评价上,各行各业和保险机构各持己见,并没有达成共识:社会各界认为住房养老理财产品不适合中国金融消费者,其前景并不好,或者可以将其视为理财产品创新的失败;

然而,中国保监会认为,成功或失败不能仅由目前的数据来判断,但其发展趋势应得到更多关注。只要它满足了一些老年人的需求,增加了老年人的养老选择,即使只有一个企业,它也会成功。

当然,我不同意中国保监会的声明。我觉得即使试点延期,前景也很难预测。同时,我也不能排除中国保监会为了“面子”而“死”并赢得社会关注的可能性。

因此,有一个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思考:为什么开放度很高的“户对户养老”会在这样的冷场中终结?相关机构深入分析了各种原因,大致有四个方面:

首先,它影响了中国现行传统家庭模式下的“以房养老”与“代际契约”的关系;

其次,“户对户养老”的实施效果将受到中国养老市场发展程度的制约;

第三,“逐户养老”带来的不确定性和金融机构缺乏统一的、可操作的业务规则会形成很大的矛盾,可能会使金融机构泄气;

第四,“老年住房”涉及到许多部门,但目前,我国在这一领域的法律法规,如70年来如何确定房地产和土地的所有权,仍然是空白。

从表面上看,这四个因素应该是造成“老有所居”困境的根本原因。然而,在我看来,最关键、最根本的问题是金融产品创新不遵循普遍性原则,导致“看也没用”,不可避免的是人们会敬而远之。

金融产品创新的普遍性是什么?普遍性意味着金融业推出每一项创新的养老金融产品,不能盲目照搬“进口商品”。它必须立足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特别是从人们的养老观念、养老消费习惯、社会养老机制、家庭伦理等因素出发。提高养老金融产品创新的针对性,使养老金融产品创新的“品味”和“气质”恰好适合当前国内居民的养老消费倾向,从而消除居民养老消费的后顾之忧。最后,

莫开伟:“以房养老”靠谱吗?

就中国而言,养老金融产品创新的普遍性应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是符合大多数人养老金消费的承受能力,尊重养老金消费习惯,消除对推出创新型养老金金融产品的阻力。

例如,中国居民的收入水平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差甚远,人们的消费观念与欧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异。例如,中国房地产往往是一个家庭最大的“财富”或遗产,中国人从欧美人手中购买房地产有不同的资金来源。国内人先存钱,然后通过存钱买房,而国外人大多通过抵押贷款买房。

这两种不同的购买模式导致了房地产不同的性价比。国内的人们常常期望房地产不仅能保持和增加其价值,还能作为“遗产”传给后代。目前,中国“老人院”的金融产品恰恰背离了这一社会经济现实,特别是房地产最后增值部分的原所有者无法分享,这就更让人无法接受了。因此,“敬老院”很难不在沉默中结束。

二是符合我国养老社会资源短缺、结构不合理的现状,以家庭养老为主要模式,养老金融产品创新渠道畅通。

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属于“未富先老”的国家。养老资源严重短缺,城乡养老分离的社会养老模式导致城乡养老资源严重失衡,养老压力进一步加剧。根据民政部的调查数据,在中国的城市和农村养老机构中,每50个老人只有不到一张床。现有的大多数养老机构的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与老年人的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

因此,大多数老年人不能住在“养老院”或“老年公寓”,他们只能依靠子女来实现家庭养老。房地产不仅是老年人留给子女和孙辈的财产和情感维持,也是老年人养老必须付出的代价;

如果财产被抵押给金融机构,不仅老年人在感情上无法相处,他们的子女和孙辈也会受到伤害。根据中国青少年舆情监测办公室抽样调查的2000名网民的意见统计,63.2%的网民认为“老年住房”不适合中国。由此可见,“养老”伤害了大多数中国老年人及其子女的感情,因此注定难以获得广泛的价值认同。

三是符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满足金融机构防范操作风险的需要,扫清养老金融产品创新的障碍。

任何养老金融产品的推出都不仅要与现有的法律规范相冲突,还要受到现有法律的保护,使其具有自身的存在价值和强大的社会生命力。

同时,在具体的业务操作和风险防范方面,金融部门可以把握本质,熟悉它,并有可预测的稳定收入,从而放手,尽力把业务“蛋糕”做大。然而,目前的“逐户养老金”有许多弱点:

第一,70年的房地产土地问题尚未明确,使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双方的权益得不到解决,影响了双方的积极性;

第二,财产税尚未最终出台,这影响了诸如“反向抵押贷款”等产品的定价和“为老年人提供住房”的意愿;

第三,拆迁问题将导致拆迁成本补偿不足、土地价格下跌等问题,这将进一步影响保险公司实施“逐户养老”业务的积极性。正因为这些弱点得不到解决,“安老有所居”才变成了“不伦不类”的怪胎,使人不敢接受,也不愿接受。

四是符合金融监管规则,保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底线,为养老金融产品创新创造宽松环境。

金融创新的实质在于突破现有的金融监管边界,打好监管政策的“擦边球”,从而找到更大发展的空.但是,有必要认识到,无论创新之路走多远,都不能违反监管规则,触及监管红线,否则金融创新难以防范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一旦出现问题,就无法得到监管当局的“庇护”。

虽然这次推出的“户对户养老”产品没有违规,而且是在中国保监会正式确认后才开始的,但“户对户养老”监管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如忽视试点过程、监管部门如何疏通以及如何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等,仍然是“空白”的,甚至在业务推广过程中,

显然,金融领域的养老金融产品创新不仅要引起社会的关注,而且要把全部精力放在产品的普适性上,发扬调查研究之风,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杜绝闭门造车行为,做好普适性文章。这样,养老金融产品的创新将获得广泛的社会价值认同和强大的生命力,不再陷入“以房养老”的窠臼。

本文转载自《凯威谈财经》。本文由平台/作者授权的金融网站发布。请不要擅自转载。如果你对干货有意见或文章,你愿意为投资者提供最权威和专业的参考意见。无论你是权威专家、金融评论家还是智囊团,我们都欢迎你积极投稿,进入金融网站的著名栏目。
电子邮件地址:mingjia @ jrj,电话号码:010-83363000-3477。期待您的加入!

标题:莫开伟:“以房养老”靠谱吗?

地址:http://www.hhhtmd.com/hqzx/10061.html